一、在院长的领导下,分管本院科研、实验室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方面方针政策,对所分管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组织、制定、审查并上报本院科研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落实本院的科研任务,组织人力物力对科研项目进行攻关。
三、定期检查科研计划执行情况,对重大问题及时向科研处汇报,及时解决,按规定每半年对各科研情况进行总结并上报到科研处。
四、组织校内外专家来校讲学和学术交流活动,负责对科研成果进行评审和鉴定工作,以及对成果转让和对外技术服务或协作的安排、协调工作。
五、组织并指导高年级学生的课外科研、学术活动。
六、主持制定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实施办法,制定落实各专业实验教学计划、实验大纲、实验项目。检查实验教学完成情况和质量情况。
七、定期检查、考核实验室主任和实验室负责人完成工作情况及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组织考核实验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对他们的使用、晋级、奖惩提出具体意见。
八、完成其他工作。
200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