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师范大学关于调整核心期刊目录相关规定的通知
校字〔2010〕21号
各院、系、所,校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科研和学术水平的提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经学校学术委员会研究,现对《曲阜师范大学核心期刊目录》(校字〔2008〕22号)进行适当调整,具体如下:
1.被国际会议论文集且被EI、ISTP收录的学术论文,不再作为我校核心期刊文章;《齐鲁学刊》不再作为我校B类核心期刊;
2.我校发表在国外学术期刊且在同一期内不超过2篇(含2篇)的学术论文作为核心B类文章,超过2篇者不再作为我校核心期刊文章;
3.《中国印刷》(中国印刷学会)降为学校核心B类文章,由中国印刷科学技术研究所主办的《中国印刷与包装研究》(研究论文)作为我校核心A类文章;
4.在艺术类核心期刊同一期内,发表4幅(含4幅)以上创作作品,可视为一篇相应核心期刊论文。
5.以上规定自2010年1月起执行。原《曲阜师范大学核心期刊目录》(校字〔2008〕22号)与以上规定不一致者,按本通知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6.以上相关规定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Asian Social Science》、《Journal of Global Education Forum》和《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sychological Studies》等国内出版的外语期刊以后将不作为我校考核的核心刊物。
曲阜师范大学
二○一○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