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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学院科研创新团队管理与考核办法(2012-2016)

【点击量: | 发布日期:2014-04-15】

为提升学院科研水平,促进学科建设,培育高水平成果,按照《曲阜师范大学科研创新团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创新团队建设的需要,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1.创新团队的建设以产出高水平科研成果、培育科研拔尖人才、鼓励科学探索、营造团队精神、推进学科建设为目标。

2.团队成员应紧紧围绕核心研究领域,确定研究重点与研究方向,开展有深度的研究。

二、人员组成

1.在维持人员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创新团队的成员实行动态管理,根据研究进展及成果,每年予以适度调整,调整后的人员需报学校研究生处备案。

2.每个创新团队设秘书1人,负责团队的日常管理与协调工作。

三、管理措施

1.团队负责人代表团队与学校签订计划任务书,确定研究计划与领域,负责团队的建设与管理,带领团队开展工作,主持召开一年一度的学术会议。

2.团队负责人负责经费的分配与使用,经费由负责人签字并经研究生处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

3.团队经费只能用于实验材料、图书资料、差旅、会议、版面费、出版费、实验设备的购买,不得用于劳务开支。

4.团队每年向学校提交研究工作进展报告,5年完成后提交总结报告。

四、考核与奖励

1.考核实行个人考核与团队考核、期中考核与期满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期中考核在团队设置2年时、期满考核在5年结束后进行;

2.期中考核合格的团队继续建设,不合格的减拨经费,限期整改一年后重新评估,重新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团队资格;

3.期满考核合格的纳入学校下一轮资助,给予滚动支持,不合格的下一期不再资助;

4.个人考核实行弹性考核与绩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每位成员5年任期内须至少完成不少于4分分值的成果,每2个年度完成成果未达到2分分值者,应调整出团队;

5.团队考核的主要内容为:申请国家、省部级项目情况,成果获奖情况,发表A类论文情况,成员履职情况,团队成员学术职务情况等;

6.成果奖励标准

(1)成果奖励按学校规定的分值计算,每分奖励1000元人民币,以此类推;

(2)课题和成果的具体分值:

①国家重大招标项目18分;国家重大、重点项目15分;国家级面上项目、教育部重大项目6分;国家青年项目、专项基金4分,教育部项目3分,教育部青年项目、其他部委项目2分;省级项目1分;

②教育部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7分;省人文社科一等奖7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2分;

③SSCI论文二区5分、三区3分、四区1分;CSSCI论文二区3分、三区1分;不在上述期刊的学校A类奖励论文1分。

如上项目须为有资且为主持人,奖励、论文均须为首位,署名单位为曲阜师范大学。

7.创新团队秘书每年可报销1000元的资料费、通讯费。

8.首次申报创新团队成员的奖励,由各创新团队根据申报时科研成果的总分值的数额予以奖励性匹配,但每分不得超过1000元。

五、本办法适应于“青少年学习与社会性发展研究 ”、“教师教育研究”创新团队的管理。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教育科学学院

                                          201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