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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2019年研究生入学复试办法

【点击量: | 发布日期:2019-03-20】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选拔优秀人才攻读硕士研究生,根据学校规定及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 复试工作在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领导下,按上级规定及程序开展工作。

二、 研究生复试包括笔试、面试,专业课笔试、面试由学院统一组织,我院选派责任心强的教师命题、阅卷、监考。

三、 研究生面试按专业分组进行,各组召集人在学院安排下组织面试。

四、 研究生面试成绩按加权成绩计算,其中,外语笔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英语口语(满分各占100分),分别按30%、30%、30%、10%计算,根据加权成绩总和由高到低排出推荐顺序。如某一专业录取人数少于计划人数,则由第一志愿过线人数多的专业所淘汰的考生补充(按分数高低结合所报专业综合确定)。【计算初试总成绩、复试英语成绩以便内部各专业之间流转

五、 及时将推荐录取人员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按考生的初试、笔试成绩及学院面试成绩综合计算排名,最终确定录取名单。

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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