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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

【点击量: | 发布日期:2014-04-02】

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语用司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教语用司函〔2010〕32号)精神,以及《省教育厅办公室、省语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鲁语委字〔2010〕4号)要求,为提高我校学生规范汉字书写水平,培养学生的人文素养和审美情趣,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校决定组织学生参加第二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现将参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书写经典,传承文明。

二、组织实施

第二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山东赛区由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我校由教务处、团委、学工部、书法系负责组织实施参加山东赛区工作,校语委办具体落实参赛事宜。

三、参赛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及在读研究生。自愿报名参加。

四、参赛作品要求

1. 书体类别

参赛作品可以软笔或硬笔以楷书、隶书、行书书体书写,分软笔楷书、软笔隶书、软笔行书、硬笔楷书、硬笔隶书、硬笔行书共6种类别。

2. 作品规格

软笔,最大不超过四尺整张,最小不低于四尺对开,参赛者自备纸张;硬笔,参赛者需采用“第二届全国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指定的7种格式之一,可从书写大赛专门网站下载,用A4纸打印(复印)后书写,交作品的原件(不要复印件)。

3. 作品内容

参赛内容须选自中华经典诗词歌赋等文学作品,也可以从所学语文课本中选取,内容应积极、健康、向上,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主旋律。

作品须落款(印章)。

4. 作品类别

每位参赛者可兼报不同书体类别作品,每类作品限报1份。

5. 注意事项

参赛作品应以规范汉字书写,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杜绝“二简”字,不得出现自造字和错别字。软笔作品使用毛笔书写;硬笔作品使用钢笔书写。不符合规范汉字书写的不推选上报。参赛作品一律不予退还,作者享有署名权,大赛全国组委会及各赛区组织机构享有使用权。

五、时间安排

1.报名要求:以院、系为单位组织报名,将每位参赛者的作品(参赛学生需填写好《第二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参赛作品登记卡》并粘贴在作品背面的右下角)。按书体类别划分报送作品。

2. 报名:2010年7月5日前,各院、系将学生的参赛作品和《第二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山东省参赛学生信息统计表》、《第二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参加山东省复赛作品登记表》的电子文档报给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曲阜校区交行政办公楼220室,电话61122,电子邮箱:wmy3222@163.com;日照校区交JD301办公室,电话0633-3981607,电子邮箱:fujingbo@126.com)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3.参赛评选:教务处、校语委办组织专家评选出优秀作品参加第二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山东赛区复赛。

复赛由省语办组织专家对各分赛区上报的作品进行预选,按照不同组别、不同书体分别选拔出参加现场复赛的作品,现场复赛于8月10日前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省语办组织专家对现场复赛作品进行评选,择优参加全国决赛。

请被学校推选出参加山东赛区复赛的优秀作品的参赛选手于8月10日前关注山东语言文字网,学校不再单独通知。被选拔出参加现场复赛的参赛选手按网上通知参加山东赛区复赛,费用自理。

附件: 2010年汉字书写大赛表格(《第二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山东省参赛学生信息统计表》、《第二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参加山东省复赛作品登记表》、《第二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山东省参赛作品登记卡》)

附件(登记表)下载

教务处

语委办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