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专业(师范类)人才培养方案
Major of Pedagogy
专业代码:040101
方案修订负责人:张奎明 方案写作执笔: 广少奎
教育学专业1984年设立。该专业属教育学学科门类中教育学类一级学科的本科专业,与本专业相近的专业有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教育技术学、公共事业管理等。本专业可以面向非教育学类的本科生进行双专业培养。
一、培养目标与要求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品质、较高教育理论素养和较强的学科教学实际工作的能力,能在中小学、教育科研机构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等从事教学、研究、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复合型人才,同时培养具有较高教育科研理论素养的合格毕业生。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教育科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教育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等方面的基本能力。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教育科学和学科教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教育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技术;
3. 具有较强的教育管理素养,能够胜任班级管理工作;
4.具有从事教育、学科教学或中小学相关学科教学工作的基本能力;
5.熟悉我国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6.了解教育科学的理论前沿、国际国内教育改革的实际状况和发展趋势;
7.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一定的教育实际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和科研能力。
二、学制与修业年限
学制4年。实行弹性学制,修业年限3~6年,必须修够规定的学分方能毕业。
三、主干课程及主要专业实验
(一)主干课程
普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概论、德育原理、教育哲学、教育社会学、教学论、课程论、教育改革与实验、中国教育史、外国教育史、教育科研方法、基础教育改革与实验、中外教育名著导读等。
(二)主要专业实验
实验心理学等。
四、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一)课程论文(设计)
课程论文(设计)是在学习专业课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实践教学活动,一般依托所学习的某一门课程进行,在第3~6学期安排2篇。完成并符合要求,每篇计1学分,共2学分。
(二)专业(教学)见习
专业见习是在学习专业课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实践教学活动,是对所学习的专业内容进行实际考察学习,以培养、锻炼专业能力。安排在第3~6学期进行(教学见习一般安排在第5学期后半段),用时4~6周。完成专业(教学)见习,计4学分。
(三)专业(教育)实习
专业(教育)实习是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其目的是全面培养、提升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生产实习一般安排在第8学期(或第6学期)进行,用时8周,完成实习并符合要求,计8学分。教育实习一般安排在第6学期进行,校内模拟实习4周,在实习学校实习8周,完成实习并符合要求,计8学分。
(四)毕业论文(设计)
毕业论文(设计)是学程即将结束时培养、检查学生学习成效、工作能力和科研能力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安排在第8学期进行,用时8周。完成并符合要求,计8学分。
五、学位授予
教育学学士。
六、学时学分分配表
课程类型 |
学时 |
学分 |
学时 |
比例 |
学分 |
比例 |
理论 课程 |
公共基础课 |
838 |
96.2% |
33 |
78.8% |
学科基础课 |
360 |
20 |
专业基础课 |
594 |
33 |
专业方向限选课 |
360 |
27 |
专业方向任选课 |
324 |
18 |
教育理论与技能基础课 |
144 |
8 |
公共选修课 |
108 |
6 |
实践 教学 |
公共基础课实践教学 |
106 |
3.8% |
15 |
21.2% |
军事理论与训练 |
√ |
2 |
课程论文(设计) |
√ |
2 |
专业(教学)见习 |
√ |
4 |
专业(教育)实习 |
√ |
8 |
毕业论文(设计) |
√ |
8 |
合计 |
2834 |
100% |
1184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