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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教工党支部开展《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和“灯塔大课堂”第二十课集体学习活动

【点击量: | 发布日期:2021-06-01】

5月28日下午,教育学院教工党支部在学院101会议室组织全体党员教师开展集体学习活动,包含两项内容:《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主题学习和“灯塔大课堂”第二十课集体学习。活动由教工党支部书记齐军同志主持。

齐军同志领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以下简称《能力标准》)。《能力标准》的出台,旨在进一步加强师范类专业建设,建立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制度,推动教师教育院校将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大纲融入到日常教学、学业考试和相关培训中,提高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从源头上提升教师队伍教书育人的能力水平。《能力标准》着眼新时代教师培养目标,坚持做好分类指导,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系统设计。《能力标准》共五个文件,分别明确中学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专业师范生教师职业基本能力。每个文件分四个部分提出四大能力,即师德践行能力、教学实践能力、综合育人能力和自主发展能力。

随后,全体教工党员集体学习“灯塔大课堂”第二十课《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中共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沈传亮教授从党的十八大以来取得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的时代背景、怎样正确地认识和全面把握这些成就和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和变革的原因和经验等三个问题,讲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举旗定向、谋篇布局,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攻坚克难、砥砺奋进,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激励广大党员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而不懈努力。

通过学习,广大教工党员纷纷表示,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从党的百年伟大奋斗历程中汲取智慧和力量,立足教书育人的本职工作,以优异成绩向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