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年研究生推免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调整充实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实施院校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教育学院推免工作细则。
一、推免名额分配
1.普通推免生。面向教育学和学前教育专业。学校下达推免计划,实额12人,虚额2人。根据学院实际,制定普通推免生名额分配方案。具体分配方案如下:教育学10人(含虚额1人),学前教育4人(含虚额1人)。
2.农村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仅面向公费师范生,实额推荐2人。
二、严格推免条件
1.严格按学校文件规定,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在同专业前20%,且素质综合测评成绩排在同专业前50%、外语水平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四级(含)以上的学生,方具有推免资格。申请“研究生支教团”、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其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可放宽到50%、素质综合测评成绩排在同专业前50%。计算平均学分绩点的课程范畴,学分绩点按学校规定由教务处统一计算提供。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3.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申请“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专项推免计划的学生除满足申请推免生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各相关计划的要求。
三、严格推免工作程序
1.辅导员召开班会,传达学校推免文件和学院推免细则,公示各专业前三年平均学分绩点和素质综合测评成绩排名,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
2.学院组织专业考核。专业考核包括参加各类竞赛、科学研究、发明创造、志愿服务等活动取得的成绩以及参军入伍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等。学院制定专业考核计分细则,组织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填写考核成绩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审核后公示。学院根据计分细则计算专业考核成绩后,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有专业考核成绩的学生进行公开答辩,审核专业考核成绩,确保成绩真实、无误。
《教育学院推荐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专业考核计分细则》见附件、考核成绩申请表见附表。
3.普通推免生和卓越中学教师计划推免生总成绩计算办法:第一步,计算学分绩点成绩。各专业学分绩点排第一位的同学计100分,第二名及其后面同学的成绩按照本人学分绩点占第一位同学学分绩点的比重,乘以100计算确定;第二步,按照学院专业考核计分细则并通过专家答辩审核确定专业考核成绩;第三步,按照学分绩点成绩占90%、专业考核成绩占10%计算推免生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名次确定各专业推荐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以专业考核成绩进行排名。
4. 确定学院推免生综合排名。按照各专业获得推免资格学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专业考核成绩排名,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5.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工作程序按照研究生处通知要求执行,同时考虑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教学比赛的获奖情况。
四、组织要求
1.学院公示推免工作细则和各专业前三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前20%、素质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前50%学生的名单。
计算平均学分绩点的课程范畴。在体育成绩及格的前提下选择以下课程模块进行计算:(1)师范类学生计算在内的课程包括教育教学理论课程、政治英语类课程、专业核心课和专业拓展课;(2)非师范类学生计算在内的课程包括政治英语类课程、专业核心课和专业拓展课。
2.学院组织符合推免生条件的学生报名。
3.学院对报名学生资格进行审核,根据推免工作细则,通过专业考核等程序,确定最终综合成绩排名。
4.在专业考核中,涉及科研成果、竞赛获奖成绩测算的,学生需提交论文专利、竞赛成绩、获奖及排名等证明材料,成果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13日;论文须提供原件(用稿通知不在计算范围),SCI、SSCI等外文期刊须提供检索证明。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在论文专利、竞赛性质、奖项等级和奖励内容审核确认后,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审核通过者予以综合考察。考察主要侧重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并给出本项指标测算成绩。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5.学院按最终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推免学生名单并公示3天。
6.学院将满足平均学分绩点推荐范围但未被推荐的学生及原因汇总到《曲阜师范大学符合推荐条件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排序表》中,主动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本人要签字确认。
五、日程安排(注:农村硕师计划日程另行安排)
1.9月14日前,学院公示本单位各专业前三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素质综合测评成绩排名,通知学生查看本年度学校相关推免通知文件。
2.9月14日,学院组织符合推免生基本条件的学生报名申请。
3.9月14日,学院公布本单位推免工作细则。
4.9月15日-9月16日,学院对报名学生资格进行审核、选拔考核、确定最终综合成绩排名并公示。
5.9月17日前,学院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送拟推免学生名单。
6.9月19日-9月21日,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推免生名单,并进行公示。通过“推免服务系统”上报推免生名单。
7.9月23日,通过上级部门审核的推免生网上注册。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报名。
六、严格推免纪律
1.坚持以德为先、科学选拔、全面考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加强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注重学生在学期间的过程性评价。
2.坚持客观评价。选拔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3.坚持公平公正。严肃工作纪律,明确推荐标准,信息公开,接受监督,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利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按照“积极引导、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做好推免报名工作,切实提高服务水平。
5.坚持回避原则。凡有亲属参加选拔的人员,一律回避。
附件
教育学院2023年研究生推免专业考核计分细则
按照《曲阜师范大学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通知要求,根据《学生科技文化创新奖励办法(试行)》(曲师大校字〔2019〕43号)、《曲阜师范大学科研项目管理与科研业绩奖励办法》(曲师大校字〔2018〕29号)制定教育学院推免生专业考核计分细则。
一、认定范围
本科生参加各类竞赛、科学研究、发明创造、志愿服务等活动取得的成绩以及参军入伍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等(论文、科学研究、发明创造等必须与所属专业一致或相关,具体由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二、计算标准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推免生,专业考核成绩计100分
本科学习期间,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家级高水平学科竞赛(名单见表1)获得奖励,且为个人获奖,或A1类第一奖励等级前三位、第二奖励等级前两位、第三奖励等级首位,或A2类第一奖励等级前两位、第二奖励等级首位。
表1国家级高水平学科竞赛名单
类别 |
赛事 |
A1 |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
A2 |
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
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邀请赛 |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
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 |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
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 |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
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 |
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 |
外研社全国大学生英语系列赛-英语演讲、英语辩论、英语写作、英语阅读 |
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年会展示 |
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RoboMaster、Robocon |
“西门子杯”中国智能制造挑战赛 |
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 |
全国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 |
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 |
全国大学生市场调查与分析大赛 |
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 |
两岸新锐设计竞赛“华灿奖” |
中国高校计算机大赛-大数据挑战赛、团体程序设计天梯赛、移动应术挑战赛 |
中国机器人大赛暨RoboCup机器人世界杯中国赛 |
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 |
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
中国大学生机械工程创新创意大赛 |
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 |
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 |
“中国软件杯”大学生软件设计大赛 |
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 |
全国高校数字艺术设计大赛 |
中美青年创客大赛 |
全国大学生地质技能竞赛 |
米兰设计周——中国高校设计学科师生优秀作品展 |
全国大学生集成电路创新创业大赛 |
(二)大学生竞赛
第(一)项计分之外的大学生竞赛获奖级别按照《学生科技文化创新奖励办法(试行)》(曲师大校字〔2019〕43号)执行,计分标准如下:
(1)国家级A类:一等奖,20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0分。
(2)国家级B类:一等奖,15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7分。
(3)国家级C类:一等奖,10分;二等奖,7分;三等奖,5分。
(4)省部级A类:一等奖,7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3分。
(5)省部级B类: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1分。
(6)校级:一等奖,1分。
上述标准为第一署名获奖者的创新创业得分,其他获奖者按照第一获奖者分数的三分之一计算。一般一等奖为最高奖,如有特等奖,按一等奖计分,其他依次递减一个等级计分;金、银、铜奖分别等同于一、二、三等奖。
(三)学术论文
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曲阜师范大学教育学院,且论文研究内容与本专业相关,论文得分按照作者署名顺序计算。
1.理工类
(1)SCI一区:第一作者20分;第二作者5分;第三作者3分;第四作者2分;第五作者1分。
(2)SCI二区:第一作者15分;第二作者3分;第三作者2分;第四作者1分。
(3)SCI三区:第一作者10分;第二作者2分;第三作者1分。
(4)SCI四区:第一作者6分;第二作者1分。
(5)EI期刊和学校规定的其他核心A类期刊:第一作者5分;第二作者1分。
(6)学校规定的其他核心B类期刊:第一作者3分。
(7)在CSCD、SCD检索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1分。
2.社科类
(1)SSCI一区、CSSCI检索首位期刊上发表的论文:第一作者20分;第二作者5分;第三作者3分。
(2)SSCI二区、CSSCI检索前20%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被《新华文摘》(主体内容)转载的论文;被A&HCI期刊收录的论文;刊发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的学术文章:第一作者15分;第二作者3分; 第三作者2分;第四作者1分。
(3)SSCI三区、CSSCI检索20-50%期刊上发表的论文:第一作者10分;第二作者2分;第三作者1分。
(4)SSCI四区、其他CSSCI来源期(集)刊发表的论文;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转载的论文;被《新华文摘》论点摘编;《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校文科学报文摘》《红旗文摘》观点摘要介绍;在《中国教育报》《中国社会科学报》《学习时报》《经济日报》《法制日报》《大众日报》发表的学术文章:第一作者6分;第二作者1分。
(5)学校规定的其他核心A类期刊:第一作者5分;第二作者1分。
(6)学校规定的其他核心B类期刊:第一作者3分。
(7)在SCD检索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1分。
(四)科研成果奖
在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社科成果评选中获得奖励:国家级20分;省级10分;地厅级3分。学生非第一位的,单独讨论。科研成果奖励级别见《曲阜师范大学科研项目管理与科研业绩奖励办法》(曲师大校字〔2018〕29号)。
(五)发明专利
(1)发明专利:第一位10分;第二位5分;第三位2分。
(2)软件著作权、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第一位3分;第二位1分。
(六)创新创业计划
承担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在完成项目鉴定后,项目负责人得10分,其他有效成员得5分,未结项的,负责人得5分,其他有效成员得1分。承担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在完成项目鉴定后,项目负责人获得5分,其他有效成员获得2分,未结项的,负责人得3分,其他有效成员得1分。承担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在完成项目鉴定后,项目负责人获得3分,其他有效成员获得1分。
(七)社会实践
省级及以上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先进个人10分;校级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先进个人5分。
(八)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军入伍服兵役的学生5分。
(九)在国际组织实习等其他情况
在国际组织实习、创办实体公司企业等其他情况,根据相关文件学院讨论确定5分。
三、记分规则及说明
1.所有奖项或成果均按项记分。若奖项或成果由多人完成,按照获奖者、作者顺序记分。同一类成果获奖只计算最高得分。
2.学生在同一类别中有多项加分情况的,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同类别项目加分累积计算。
3.同一成果多次获奖或集体奖项与个人奖项有重复的,按照最高值记分,不重复记分。
四、认定程序及要求
1.学生根据通知要求在推免工作前(2022年9月13日前)对取得的科研创新成果进行申报,填写《教育学院申报推免生专业考核成绩申请表》(见附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提交国家大学英语四级(含)以上成绩单。
2.专业考核申请表由学生相关指导教师(由年级辅导员)审核签字,报学院审核,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2天。
3.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填写审核意见,审核无异议后,记入专业考核成绩。如对申报的专业考核成绩认定产生争议,由学院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复核认定。
4.学生本人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弄虚作假者,取消推免资格并按照学校规定严肃处理。
五、附则
本办法适用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由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教育学院
2022年9月13日
附表
教育学院申请推免生专业考核成绩申请表
姓名: |
专业: |
学号: |
成果类型 |
成果名称 |
组织单位* |
时间* |
1 |
大学生竞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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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学术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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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科研成果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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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发明专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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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创新创业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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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社会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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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参军入伍服兵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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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其他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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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审核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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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同类型成果只填一项;成果名称如实填写; 组织单位*:大学生竞赛填写赛事组织单位;学术论文填写发表的期刊名称;科研成果奖填写评奖单位;发明专利填写专利授权单位;创新创业计划填写国家级、山东省级和校级,以立项通知书为准;社会实践填写省级及以上或校级,以获奖证书为准;参加入伍服兵役填写入伍名称; 时间*:大学生竞赛填写获奖时间,以证书为准;学术论文填写发表的卷、期号;科研成果奖填写获奖时间,以证书为准;发明专利填写授权时间,以证书为准;创新创业计划填写立项时间,以立项通知书上的时间为准;社会实践填写获奖时间,以证书为准;参加入伍服兵役,填写入伍时间,以入伍通知书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