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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级全日制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工作的通知

【点击量: | 发布日期:2019-10-16】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指导教师、2019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教育博士:

为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按照学校有关研究生与导师互选要求,经研究决定,2019级研究生继续实行师生双向选择,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师生双选原则

1.参加本次双选的研究生范围是2019级教育博士、2019级硕士研究生以及未进行过双选的其他年级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研究生与导师双选坚持双方自愿原则。

3.严格按照《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暂行办法》要求分配指导教师指导研究生的名额,名额超出《办法》规定者学校一律不予认可,责任由学院承担,学校将减少相关学院2020年研究生招生计划。

1)完整指导过一届研究生,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主持成功申请(完成)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的副教授,每年全日制硕士生招生总数不超过7人(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其中,指导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得超过5人。

2)完整指导过一届研究生,具有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或主持成功申请(完成)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的讲师,每年招收硕士研究生不超过4人(含专业学位)。

3)其他导师,每年招收硕士研究生不超过1名。

4)完整培养过一届研究生的导师,可以在相近的两个专业(领域/方向)招收硕士研究生;新遴选导师及其他导师,只能在一个专业(领域/方向)招收硕士研究生。

5)根据《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处理办法》等规定,对于指导的学生在2018年山东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通讯评议中被认定为不合格论文等情况的指导教师,2019级不得招生。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导师队伍管理的意见》(鲁教研发[2015]1号)要求,每位导师同时指导的2017级之后的各类研究生应不超过10

二、研究生师生双选工作流程

1.培养单位整理在学研究生(含2019级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不含本次参加双选人员)的指导教师情况,填写《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对应情况一览表》,确定指导教师本次双选最多能指导的研究生数。

2.培养单位根据要求,制定本单位实施工作方案,实施工作方案需院长签字盖章报研究生处备案,实施方案随其他材料一起报送。

3.研究生与导师互相充分沟通的基础上,达成选报意向,报学院审核。

4.培养单位根据学校要求和本单位工作方案,合理分配导师,按照研究生类型(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分别填写研究生和导师双向选择汇总表。

5.培养单位将研究生和导师双向选择汇总表送研究生处审批。

6.请各单位严肃导师双选工作,严格按照导师遴选及考核结果进行双向选择(指导教师考核不合格者本次不再参与师生双选工作,指导教师和研究生专业必须严格一致,严禁跨专业指导研究生)。

三、材料报送

1.报送材料和方式

《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对应情况一览表》《学术学位研究生和导师双向选择汇总表》《专业学位研究生和导师双向选择汇总表》和各单位实施方案等材料纸质版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交曲阜校区行政1号楼311房间或日照校区会馆2309房间,电子版发送到qfnupy@126.com

注意:《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对应情况一览表》中,含2019级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不含本次参加双选人员。

2.报送时间

20191028日上午8:00-11:00

四、注意事项

双向选择后,如无特殊情况,导师与研究生之间必须按照本次选择结果确定指导关系,不允许届中更换导师,无正当理由届中随意更换研究生的导师,学校将对导师作出减少招生计划直至停招的处分。

本次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结果,学院须同时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安排导师,具体操作如下:“学籍管理/安排学生导师”页面下,“第一导师”右边点击“选择”按钮,选择录入导师后,点击“确定”即可。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其涛,孙尚辉

联系电话:0537-4456013 4456284

电子邮箱:qfnupy@126.com

附件1:学术学位研究生和导师双向选择汇总表

附件2:专业学位研究生和导师双向选择汇总表

附件3: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对应情况一览表

附件4:导师名单

 


研究生处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