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

【点击量: | 发布日期:2010-03-31】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人事司《关于做好2010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今年我校教育部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必须是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选派条件按《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有关规定执行。45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40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今年教育部下达我省推荐资助名额30名,我校可推荐人选为1-2名。教育部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学项目资助额度为0.5万元/人。今年我省仍将该项目纳入“山东省高校青年教师成长计划”实施,并在教育部资助额度的基础上补充资助1.5万元/人,使项目资助额度达到2万元/人。

三、选派人选报名、资格初审及信息汇总等具体工作,仍由省高校师资培训济南中心承担。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并于4月7日前将《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电子版、纸质版4份)等申报材料报送省高校师资培训济南中心。

符合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条件的推荐人选,如未获得教育部项目资助,可直接列入我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今年资助计划。

四、各接受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和《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备案登记表》在教育部高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页或中国高校教师网上查询和下载。

联系人:孟祥水

联系电话:4456481

电子邮箱:qufuzhongxi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