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教学科研队伍建设,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和谐发展,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关于省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规定,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科研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学校简介
曲阜师范大学是山东省重点大学。1955年在济南建校,1956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曲阜师范学院,同年9月迁址曲阜。1985年11月,学校更名为曲阜师范大学。现有两个校区,分别在孔子故里曲阜和美丽的海滨城市日照。建校54年来,曲阜师范大学扎根孔孟桑梓之地,汲取传统文化精华,秉承“学而不厌,诲人不倦”的校训,坚持创新进取的时代精神,形成了人文特色鲜明的优良学风,培养了15万名毕业生,谱写了培育英才、繁荣学术和传承文明的辉煌篇章。学校现有本科专业64个,硕士点78个,其中硕士一级学科7个,博士点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学科专业覆盖了文、理、工、法等10大学科门类。
二、招聘人员及条件
(一)招聘专业及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人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和教师工作;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2、具备基本的教学实践能力。
3、应届毕业生需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4、招聘人员所需的其他专业条件见附件。
三、招聘原则
1、严格执行上级增人计划,控制进人数量。
2、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选拔的原则。
3、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笔试与面试、试讲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学科需要、专业对口、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四、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
2、应聘人员报名: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投递简历的方式进行,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于2010年5月25日前将个人简历(学习经历、科研情况)等应聘材料电子邮件传至我校人事处电子信箱(rsk@mail.qfnu.edu.cn)。
3、资格审查:学校根据各岗位的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或面试人员。
4、笔试、面试: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主要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测评应聘者的语言表达、基础教学、专业理论素养、科研能力等。
5、对具有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学校根据资格审查结果,采取直接面试方式组织招聘。
6、考核、体检:面试结束后,初级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中级岗位面试成绩为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照不低于1:1.2的比例确定进人考核体检人选,组织进行考核、体检。按照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如考核、体检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考核范围人员组织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7、将拟聘人员报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并对拟聘人员在学校内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报主管部门备案。
8、办理聘用手续。
9、试用期:学校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招聘的博士学位工作人员聘期为5年。
五、聘用待遇
聘用后按上级和我校相关政策确定工资待遇;博士学位工作人员符合我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前五层次条件的按我校《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六、招聘组织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人事的副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成员有学校办公室、纪委、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处、工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日常事务。成立由分管人事工作的副校长为组长,教务处、科研处等有关部处主要负责人和院系专家组成的公开招聘工作小组,负责引进人才的笔试、面试、考核评价等工作。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曲阜市静轩西路57号曲阜师范大学人事处
联系电话:0537-4456483
电子邮件:rsk@mail.qfnu.edu.cn
联系人:王元如
曲阜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