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教学单位:
根据本学年教学工作计划,现将有关2010届毕业生的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第八学期课程
毕业班的所有课程,包括毕业论文(设计)等环节,应于5月30日之前完成所有教学、考试、考查及成绩录入等工作。
二、毕业资格预审查
依照相关审查程序,对2010届毕业生的课程完成情况进行预审查,联系教务科修改错误数据。5月15日之前把教学执行计划修改完整、准确(包括最后一学期需要参加审核的毕业论文等环节),之后进行审查,形成补考名单,根据补考名单组织补考。
三、毕业生补考
各院(系)在对毕业生成绩认真审查的基础上,于5月22日前组织本科(1-7学期)、专升本(1-3学期)、专科(1-5学期)的专业课补考,5月30日之前完成成绩录入。
公共课补考安排在5月22日,体育补考安排在5月23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毕业生最后一学期不及格的课程,毕业前不再安排补考。
毕业补考和最后一学期的课程考试不及格者作推迟毕业处理,参加2011年毕业补考,合格者可按2011届毕业。根据学分制的弹性学制要求,推迟毕业总年限本科不超过两年、专科和专升本不超过一年,届时仍不能毕业者做结业处理。
四、打印毕业生成绩单
各院系用A4纸激光打印毕业生成绩单一式三份,按学号由小到大的排列整齐,并附一份学生名单(如有留级、休学、退学、复学等特殊情况,须在学生名单上明确标注具体情况),于6月4日前交教务科。成绩单打印时间为5月31日-6月4日。
五、办理09届未毕业学生的毕业事宜
2009届因课程不及格原因未毕业需今年参加补考的学生,由院系负责通知返校参加补考。专业课补考由院(系)组织,于5月22日前补考结束;公共课需补考者,参加22日、23日的毕业补考。(名单见附件)
六、其他
欠学费的学生不允许参加补考,考试成绩不予以登记。请院系通知欠费的学生及时办理缴费,以免错过考试时间影响毕业。
毕业补考将与平时课程考试同等要求,请院系做好考前思想教育,做到认真备考、诚实应考。
毕业生手中不得留有未注销的学生证,丢失学生证的学生可于每周三下午按要求补办。
为不影响全校的工作进度,以上要求的各项工作,请在要求时限之内完成,因不能按时完成影响学生毕业证、学位证办理等工作的,由具体责任人负责向学生解释并向教务科提交书面情况说明。
教 务 处
二○一○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