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本次期末考试期间考风考纪建设工作的公告

【点击量: | 发布日期:2011-01-04】

各院系、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12月29日召开的期末教学工作会议要求,对本次期末考试有关考风考纪工作做以下安排:

1、学校设立举报箱及举报电话,接受有关学生作弊及监考教师作弊、不认真监考等问题的举报。电话:0537-4456969,0633-3980076,电子邮件:yanyu8891@163.com(原公开的jwk@mail.qfnu.edu.cn因学校邮件服务器故障无法正常回复)。纸质举报信可送或寄至教务处教务科。

2、教务处成立考试巡视小组,负责每天每场考试的随机巡查工作。

3、教务处成立考场随机拍照和录像小组,负责对考场学生和监考教师进行拍照和录像。

4、在教务处网站上设立考试信息通报,及时公布对各单位考场的检查结果。

5、监考人员要严抓各种作弊行为,一旦发现即须按作弊处理,若巡视员在考场抓到小抄,而该场监考人员未发现,记一次监考失职,并在教务处网站通报。

教务处

201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