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发布了《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正式启动2015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现根据校社会科学处相关工作要求,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意事项
1.所有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者,如无在研国家社科项目,务必参与申报。
2.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见社科处网站通知),课题指南(附件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2010年试行版)》(附件4),《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及其说明(附件5)了解项目申报详细要求。
3.填写申请材料(《申请书》见附件1,《课题论证活页》见附件2)前请先阅读《填表说明》和《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并注意其中的红字部分。申请书中已经填写的通用内容,无需修改。表六“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和表七“各省(区、市)、兵团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意见”已经拟好,申请人可在此基础上进行扩充。未使用此版本《申请书》,并且未填写“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的,不予加盖学校公章。
4.申请人提交申请书前请按照《形式审查要点》(附件6)进行自查,确保填报无误。
5.校社科处已将相关表格形式初步调整,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请从我院教工联络群里下载。
二、上报材料
1.附件1—2015国家社科申报书
2.附件2—2015国家社科活页
3.附件10—单位申报汇总表
三、上报时间:2014年1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上报地点:教育科学学院203室。
教育科学学院
201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