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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实验设备处《关于申报曲阜师范大学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的通知》

【点击量: | 发布日期:201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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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本科实验教学建设和改革,切实加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根据《曲阜师范大学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立项实施办法(校字[2004]69号)》之精神,以项目为载体,力争通过实验教学改革,创建和培育一批行之有效、具有推广和应用价值的实验教学成果。以项目建设推动课程建设,打造品牌,创出特色,带动我校本科实验教学水平跨上一个新台阶。学校将开展关于“曲阜师范大学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的立项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意义

推进实验队伍建设,引导实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积极开展实验技术研究,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增强培养创新性人才能力,不断开发创新性实验教学项目,进一步拓展仪器设备新功能,改善教学条件和效果,更好的为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服务。

二、申报范围及内容

1.新颖实验仪器设备或实验装置的研制和开发;

2.科研设备及大型精密贵重仪器用于本科实验教学的功能开发;

3.实验技术、测试方法的研究及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开发;

4.实验教学网络资源开发;

5.实验教材建设(含自编实验指导书);

6.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研究;

7.虚拟仿真实验开发研究;

三、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研究内容与实验室管理和实验教学改革紧密结合,与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和实验技术水平相结合,研究成果能解决目前实验室管理与实验教学存在的问题;

2.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条件;

3.研究内容、技术等方面具有创新或特色;

4.研究成果有良好的应用前景和使用效益;

5.申报项目主体研究内容不能是已经立项的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研究内容;不得拆分以上项目重复立项;

6.开发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及虚拟仿真实验不能是国内实验教材及网络上的已有实验项目,申请获得立项在项目结题后必须在实验课程中开出;

7.本项目不能和“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同时申报,处于执行期间实验教改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本次申报(实验教改项目含精品实验项目、实验技术研究项目、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

四、申请人员

从事实验室工作者(包括实验教学人员、实验技术人员、实验室管理人员等),均可按照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立项范围申请立项。

五、项目管理

(一)项目申报

各学院实行限额申报,具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学院增加2个申报名额。

项目申请人向所在学院提出项目申请,提交《曲阜师范大学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由各学院组织相关专家对所报项目的先进性、科学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并择优排序推荐。

(二)项目立项

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评议,每年立项不超过18项,每项资助经费4000-6000元。

(三)项目期限

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为两年,一年后进行中期检查。对于中期检查中存在突出问题或未启动的项目,学校有权收回立项和项目经费。若有特殊原因无法按期完成项目的,应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书面提交项目延期申请,经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批准,方可延长项目执行期。每个项目只能延长一次,每次延长时间不超过半年。

(四)过程管理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安排专人负责项目过程管理,随时检查项目执行情况。半年后进行中期检查,另外,项目资助发表的文章、申请的专利以及参评奖项的项目成果等都必须注明由“曲阜师范大学实验技术研究项目基金资助”字样。

(五)项目验收

项目执行期结束后,学校统一组织专家进行项目验收,项目经验收合格后,对技术含量高、构思巧妙、原创性强和社会及经济效益突出的项目,经本人申请、院系推荐、专家组评议,给予持续支持。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取消项目负责人下一年度申请资格,并缩减其所在单位下一年度的申报名额。

(六)项目经费

实验技术项目经费纳入学校财务管理,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统筹并监督使用,项目经费在项目中期检查通过后,项目负责人把项目费用明细统一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教学管理科审核后使用,本项目经费只能用于支付实验耗材费、图书资料费、论文版面费。

六、申报时间及报送地点

各申报单位于2015年12月5日前提交《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教学管理科。

学校将在2015年12月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立项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予以立项。项目执行时间自2016年1月起计算。

报送地点:各单位所有申报材料用A4纸正反面打印、学院盖章后,一式五份,曲阜校区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教学管理科(科技实验大楼201房间),联系人:程超,电话:4456187,并将各申报书电子稿发送qfnusy@163.com;日照校区交实验中心SA226房间,联系人:鞠宏伟,电话:3981690,并将各申报书电子稿发送至:hongweiju@126.com。邮件标题为“实验技术研究项目-项目负责人姓名”,申请书文件名为“项目负责人姓名-所属单位名称”。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5.11.10

我院的材料可在2015年12月2日之前交给王园园(psywyy@126.com)统一盖章报送。

附:各单位申报名额

单位名称

项目数

物理工程学院

2+2

化学与化工学院

2+2

生命科学学院

2+2

传媒学院

2+2

工学院

2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

实验教学中心

2

数学科学学院

1

软件学院

1

地理与旅游学院

1

统计学院

1

体育科学学院

1

管理学院

1

经济学院

1

公共外语教研部

1

法学院

1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1

教育科学学院

1

外国语学院

1

翻译学院

1

注:具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学院增加2个申报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