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肃研究生的培养流程,按照学校研究生与导师互选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2017级研究生师生双向选择工作方案。
1.研究生与导师双选坚持双方自愿原则。
2.严格按照《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暂行办法》要求分配指导教师指导研究生的名额,名额超出《办法》规定者学院不予认可。
(1)完整指导过一届研究生,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主持成功申请(完成)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的副教授,每年全日制硕士生招生总数不超过7人(含专业学位研究生)。其中,指导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得超过5人。
(2)完整指导过一届研究生,具有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或主持成功申请(完成)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的讲师,每年招生人数不超过4人(含专业学位)。
(3)其他导师,每年招生不超过1名。
(4)完整培养过一届研究生的导师,可以在相近的两个专业(领域/方向)招生;新遴选导师及其他导师,只能在一个专业(领域/方向)招生。
(5)2016年山东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通讯评议中被认定为不合格论文,2017级不得招生。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导师队伍管理的意见》(鲁教研发[2015]1号)要求,自2015级开始,每位导师同时指导的各年级各类研究生应不超过10人。
3.研究生与导师互相充分沟通的基础上,达成选报意向,报学院审核。
4.严格按照导师遴选及考核结果进行双向选择,指导教师考核不合格者本次不再参与师生双选工作,指导教师和研究生专业必须严格一致。
5.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届中更换导师,无正当理由届中随意更换学生者学校将对导师作出减少招生计划直至停招的处分。
教育学院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