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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试点项目一览表

【点击量: | 发布日期:2014-06-15】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试点项目一览表

2013-07-27 09:25

01.发挥师范院校在教师教育中的主体作用,重点建设好师范大学和师范学院。教育部与各省级人民政府共同建设一批师范大学和职业技术师范院校。支持部属师范大学与地方师范院校合作建立区域性教师教育联盟。(注:01为该改革试点项目的编号,在填写《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试点项目申报表》时使用,下同。)

02.完善师范生招生制度,科学制定招生计划,确保招生培养与教师岗位需求有效衔接。师范生实行提前批次录取,鼓励高校增加面试环节,录取乐教适教的优秀学生攻读师范类专业。

03.进一步完善和推进部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鼓励支持地方结合实际,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制度。

04.扩大教育硕士、教育博士招生规模,培养高层次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05.探索建立招收职业学校毕业生和企业技术人员专门培养职业学校教师制度。

06.积极推进“4+2”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模式,完善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全科培养模式。

07.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推进教师培养模式改革,建立高等学校与地方政府、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联合培养教师的新机制,发挥好行业企业在培养“双师型”教师中的作用。

08.支持师范大学与综合大学、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及国外教育科研机构深度合作,建立教师教育协同创新中心。

09.改革培养模式,积极支持高等师范院校与医学院校合作,促进学科交叉,培养具有复合型知识技能的特殊教育教师、康复类专业技术人才。

10. 支持师范院校和其他高等学校在师范类专业中普遍开设特殊教育课程,培养师范生具有指导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教育教学能力。

11.推进高等学校内部教师教育资源的整合,促进教师培养、培训、研究和服务一体化。

12.开展师范类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优化课程结构,强化教师教育课程。大力推进小班化教学,改进教学方法与手段,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加强师德教育和养成教育,着力培养师范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13.落实师范生到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实践不少于一个学期制度。高等学校要建立师范生教育实习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师范生教育实践需要。

14.加强教师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根据教学需要,配足配齐教师教育类课程教师。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优秀中小学教师占教师教育类课程教师的比例不少于20%。健全优秀中小学教师与高校教师共同指导师范生教育实习的机制。完善教师教育类课程教师分类管理和考核评价办法。承担教师教育类课程的中青年教师,应到中小学从事至少1年的教学工作。

15.开展教师教育质量评估。进行师范类专业认证及评估工作。建立高校教师教育自我评估制度。

16.创新教师培训模式。适应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的变化,重点采取置换研修、集中培训、校本研修、远程培训等多种有效途径,大力开展中小学(幼儿园)特别是农村教师培训,不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改进教师培训教学组织方式,采取案例式、探究式、参与式、情景式、讨论式等多种方式,提高教师培训质量。

17.推动信息技术与教师培训深度融合,建立教师网络研修社区,促进教师自主学习。

18.加强教师培训机构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加强专职教师培训,提高开展教师培训工作的能力。聘请优秀高校教师、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担任兼职教师。

19.加强优质教师培训课程资源建设,形成资源共建共享平台。

20.采取学员评估、专家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加强教师培训过程监控和绩效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