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师教育 > 政策文件 > 正文

山东省教师教育综合改革方案

【点击量: | 发布日期:2014-06-16】

山东省教师教育综合改革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第四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关于教师教育改革的整体部署,结合我省基础教育发展和教师教育实际,为切实加强教师教育工作,全面提高教师培养与培训质量,决定加快推进我省教师教育改革,实施《山东省教师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0—2020)》。

一、改革背景

我省是人口大省、教育大省,教师教育肩负着培养培训合格教师,不断提高我省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重任。新世纪以来,随着我省经济社会和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步伐的加快,教师教育改革取得了显著成绩: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办学层次显著提高,经费投入持续增长;中小学教师[ 含幼儿园教师,下同。]继续教育稳步发展,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逐年上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但是,适应我省由教育大省向教育强省的跨越,面对建设人力资源强省和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需要,我省教师教育和教师队伍建设仍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

1.教师教育优先发展地位尚未真正得到落实,教师教育经费投入亟需加强。《2008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显示,2008年山东省常住人口人均预算内教育经费590.24元,距全国人均729.32元还差139.08元;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排第23位。我省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严重不足,人均培训经费处于中东部地区最低水平。[ 据调查,目前,省级财政教师培训经费江苏省每年1.5亿元,北京市1.2亿元,上海0.8亿元,浙江省0.7亿元,陕西0.5亿元,福建0.25亿元,湖北、河南、河北0.2亿元,湖南0.15亿元。山东省仅为0.12亿元,明显低于中东部地区其他省市。]

2.教师需求数量持续攀升,教师培养任务十分艰巨。目前我省共有普通中小学校1.66万所,在校生1145万人,教师76万人。目前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实际师生比分别为1:15.1、1:11.5和1:12.7;受人口出生率、学生入学率和教师自然减员的影响,至2020年,我省幼儿园教师平均每年需求1.1万人,小学教师平均每年需求1.3万人,初中教师平均每年需求0.13万人,高中教师平均每年需求0.6万人。

3.教师培养理念相对滞后,教学实践环节非常薄弱,教师培养质量亟需提高。目前我省共有22所高校设置师范类专业,其中师范类高校5所,综合类高校17所。教师教育类高校的综合化发展,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师范类专业;高校师范类专业趋于边缘化,培养模式单一,课程内容陈旧,毕业生难以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要求。

4.教师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提升,教师教育一体化机制尚未形成。教师培训机构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培训者队伍整体水平有待提高,省内培训资源需要尽快优化整合。

5.教师资格准入“门槛”偏低,教师资格终身制有待打破,教师资格考试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上述问题亟待通过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加快解决,以适应我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

二、教师教育改革目标

未来5至10年,我省教师教育改革的总体目标是:

加快教师教育体系的恢复与重建,以从事教师教育的高校为依托,以强化教师教育学院建设为抓手,整合教师教育资源,建立20个左右集教师培养与培训于一体的教师教育基地;整合县级教师教育机构,建设100个左右县级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

加快教师教育改革,提升教师教育培养层次,创新教师教育模式,改革教师教育课程,强化教师教育实习,提高全省教师教育能力和教师教育质量。

以持续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促进教师终身学习与发展为目的,以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为抓手,建立健全校本成长、全员远程研修与各类骨干学习、研修相结合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体系。

改革教师教育管理体制,实施教师教育机构资质认定和办学水平评估,完善教师职业准入制度,全面提高教师教育质量和水平。

三、依据教师实际需求,调整教师培养层次和规模

适应我省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需求从“有学上”到“上好学”的转变,我省教师培养必须按照“控制培养总量、提高培养层次、优化培养结构”的要求,加快改革步伐。

根据我省编制标准和各地实际需求,按照需求预测的1.3倍确定培养规模,至2020年,高中教师每年需培养0.7万人,初中教师每年需培养0.2万人,小学教师每年需培养1.7万人,幼儿教师每年需培养1.1万人。目前我省每年师范类毕业生约有4.2万人,其中研究生0.2万人,本科生2.5万人,专科生1.5万人。为此,在教师培养数量上,我省要压缩本科学历高中教师培养数量,扩大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的培养规模;控制初中本科学历教师的培养数量;扩大本科小学教师和专科幼儿教师的培养规模。中学教师的培养及学历提升教育主要由拥有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予权的教师教育高校承担;小学教师主要由一般本科教师教育高校承担。幼儿教师主要由本科及以下层次的具有教师教育资质的院校承担。(附件1)

四、组建教师教育学院,启动“教师教育基地建设工程”

进入21世纪以来,我省传统的教师教育格局已完全打破,传统的本科师范院校纷纷向综合院校发展,各市以高等师范专科学校为基础建立地方本科综合院校,以培养小学教师为主的中等师范学校被整合进高等教育体系,相对独立完整的省、市、县三级教师教育培训体系已不复存在。在这种情况下,我省教师教育在整个高等教育体系中需要重新定位,在传统师范院校中被边缘化、分散化的教师教育资源需要重新整合,组建专门的教师教育机构——教师教育学院,已势在必行!

教师教育院校要整合校内教师教育资源,凝聚校内学科优势,组建教师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作为学校直属的独立实体单位设置,原则上在原有教育学院、教育科学学院等相关学院基础上组建,将各院系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并入其中,院长由高校相关校级领导兼任。负责全校教师教育类课程、微格教学、常规教学技能、专业教学技能等课程的教学与组织工作;负责各学科课程与教学论的专业学位建设及研究生的培养工作;与各专业学院共同承担教师教育专业学生的教育实践活动和毕业论文指导。

按照规定标准与程序, 以高校教师教育学院为依托,建立20个左右省级教师教育基地,其中3至5个重点基地。教师教育基地建设包括教师培训中心、教师教育研究中心、教师教育实训中心、优秀教学团队、名师发展平台等项目。教师教育基地是教师培养与教师培训一体化的机构,是全省或区域性的教师教育教学中心、培训中心、研究中心、信息中心、学术交流中心和服务指导中心,是全省教师教育的骨干力量。教师教育基地要根据自身优势和特点,努力在师范生培养和中小学教师培训方面办出特色,在全省教师培训中发挥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

整合优化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室、电教馆等机构,建立100个左右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成为当地教师的学习与资源中心。承担部分小学教师培训任务,负责教师继续教育的管理和师范生实习基地的建立与监管工作;协助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完成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接受省级教师教育基地的业务指导。

为保证省级教师教育基地建设的预期效益,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对各省级教师教育基地资助200万元,重点基地资助300万元;各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资助100万元,主要用于微格教室、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和优秀教学团队“下乡支教”等工作。[ 浙江省财政厅、教育厅2008至2010年,建立省级教师教育基地10所,其中重点基地3所,共投入7200万元。在校师范生规模在5000人以上的每个资助200万元,3000至5000人的每个资助150万元,3000人以下的每个资助75万元;重点基地每个资助350万元,一般基地每个资助150万元。 ](附件2)

五、创新教师培养模式,构建教师教育课程体系

当前,我省教师培养院校仍然实行学科教育与教师专业教育简单混合相加的培养模式,学科教育水平低,教师教育观念滞后,课程单一,内容陈旧、脱离实际的问题严重存在,致使教师专业教育淡化,新任教师专业技能储备不足,难以适应新课程教育教学工作,必须加快教师培养模式改革。

(一)实施“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工程”

“创新工程”包括教师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专业品牌打造、课程与教材建设、示范实践基地培育、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平台创建,以及教师教育改革项目等内容,旨在整合优化教师教育资源,创新教师培养模式,凸显教师专业特征,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满足我省基础教育发展的师资需求,促进基础教育质量提升。

重点开展两个层次教师培养模式的创新:一是“3+1+2”本硕一体培养模式,主要为基础教育培养高素质、高学历的研究型骨干教师和教育教学管理人员。这里,“3”系在普通院系接受3年学科教育;“1”系在教师教育学院接受1年教师专业教育;“2”系在教师教育学院接受2年硕士教育。

二是“2.5+1.5”本科层次培养模式,主要为基础教育培养素质高、能力强、一专多能的复合型教师。这里,“2.5”系在普通院系接受2.5年学科教育;“1.5”系在教师教育学院接受1.5年教师专业教育。

以上两种培养模式,学生在从普通院系进入教师教育学院接受教师教育专业课程时,必须按照省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我省中小学教师的实际需求下达的培养规模,从普通院系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的学生中依据学业成绩和面试成绩进行选拔。

此外,各教师教育高校可以依据自身条件,选择或创新适合基础教育发展需要的其他培养模式。

专科层次教师培养模式,可采取初中起点“3+2”模式和高中起点3年培养模式,加大教师教育类课程与教学方式的改革力度,主要为我省部分小学、城乡幼儿园培养合格教师。(附件3)

(二)构建“三大平台、五个领域”教师培养课程体系

实施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工程的高校构建由通识教育、专业教育、教师教育三大领域组成的课程体系。教师教育类课程包括儿童心理发展、中小学教育基础、中小学学科教育、教师专业发展、教育教学实践五个学习领域,其学分比例不低于专业总学分的20%。不同学段教师的培养,教师教育课程比例不同,小学阶段不低于专业总学分的25%。承担教师教育任务的高校要根据培养层次制定教学计划,落实教师教育课程方案,加强统筹规划,做优实践课程,抓好教材建设,为基础教育培养优秀师资。

为保障和促进教师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工程”的实施,省财政将设立专项支持资金3000万元,用于教师教育品牌专业、精品课程、教材资源、师资队伍、教师技能展示平台等建设。(附件4)

六、完善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建立教师持续专业发展机制

随着人们对基础教育质量的全面关注、课程改革的全面深化、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对全省教师队伍的素质提出更加全面、更加多样、更加深刻的新要求。必须加快全省教师继续教育改革,建立保障和激励全省中小学教师持续推进专业发展的有效机制。

(一)建立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平台,加强教师继续教育管理

为了加强我省教师继续教育,配合我省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的实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快建设省、市、县、校互联互通的教师继续管理平台,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省、市、县、校分级管理、定期考核登记制度。

(二)依托省级教师教育基地和山东省教师教育网络联盟,形成辐射全省的教师继续教育网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以20个省级教师教育基地为依托,以教师教育基地的培训中心为平台,联合100所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形成辐射全省的教师继续教育网络。省级教师教育基地培训中心领导小组由高校相关领导和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组成。省级教师教育基地要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密切合作,加强校地共建,根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任务和要求,积极承担教师培训任务;要研究广大中小学教师的教育需求,解决教育教学的实际问题,指导和引领教师专业成长;要不断研究和开发新的教师培训项目,生成培训菜单,提高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加快山东省教师教育网络联盟建设,尽快形成以山东省教师教育网为主干、以各市教师教育网为支撑、以全省中小学校园网为节点,能够为全省中小学教师提供定期研修与跟进研修、统一研修与自主研修服务的“网上大学”。

(三)建立山东省教师教育课程资源平台,加快实施“菜单式”教师继续教育

依托山东省教师教育网建立山东省教师教育课程资源平台。采取财政资金资助、项目管理的办法,组织开发教师继续教育类示范性课程及基础性教材,包括文本与视听在内的各类教材,把教学科研最新的研究成果和成功的改革经验及时融入培训内容之中。建构通识类课程、学科类课程、教师教育类课程体系。教师教育类课程以加深专业理解、解决实际问题和提升自身经验为指向,设置当代教育思潮、教师专业伦理、学科教育新进展、儿童研究新进展、学习科学新进展、多元智能与教育、建构主义与教育等;特殊儿童教育、青少年发展问题研究、学校课程领导、校本课程开发、综合实践活动设计与指导、档案袋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学生学业成就评价、信息技术与教学、校本教学研究制度建设等;教育经验研究、反思性教学、专家型教师的形成、优秀教师经验案例研究、教育行动研究、教育案例研究、教育叙事等课程模块或专题,以适应不同教师专业发展的需求。

(四)实施教师继续教育系列工程,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实施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远程研修工程。建立健全各学段、各学科、各层次教师远程研修平台,开发建设“名师工作室”,完善教师“个人工作室”, 增加“教师备课系统”,丰富“课程资源库”,开展跟进式学习,使网络远程研修成为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形式,实现“山东省教师教育网”对全省中小学教师的远程研修和教师教育管理业务的全面覆盖。

继续实施齐鲁名师名校长建设工程。五年内,从全省遴选200名齐鲁名师建设工程人选和200名齐鲁名校长建设工程人选,通过导师制、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名师带徒、名师名校长论坛、出国研修、课题资助等方式进行重点培养,造就一批山东省中小学学科教学领军人才和具有教育家素质的学校管理人才,并通过他们辐射带动全省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的提高。

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高工程。按照“面向全员,倾斜农村、突出骨干”的原则,采用全员培训和骨干教师培训相结合的方式,5年内,全员培训以山东省教师教育网为依托,以远程研修的方式完成每名教师不少于300学时的培训学习任务;骨干培训在省级教师培训基地,以集中研修的方式完成为期15天的培训学习任务。每年分期安排5000人,5年共2.5万人。

实施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培训工程。用5年时间,依托山东省教师远程研修网和省级教师培训基地,采用集中培训和远程研修相结合的方式,对3.1万名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进行全员培训;全员培训五年内完成每人不少于300学时的培训任务。骨干培训在省级重点教师教育基地集中进行,每期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五年共培训3000人。

实施中小学教师学历提高工程。各级行政部门制定相关激励政策,通过多种渠道加快中小学教师学历提升进程,提高广大教师的学历层次。至2015年,小学教师本科学历比例由目前21.86%达到35%,初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由目前59.68%达到70%,高中教师研究生学历(学位)比例由目前1.35%达到9%。至2020年,小学教师本科学历比例达到50%,初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达到90%,高中教师研究生学历(学位)比例达到15%。

实施中小学骨干教师海外研修工程。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制定遴选条件与标准、组织和程序,确定中小学骨干教师海外研修人选,组织海外中小学和大学访问进修,开拓国际视野,汲取国外先进教育教学经验,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坚持优选境外培训机构和项目,采用政府专项资金或政府财政补贴方式,每年选派海外研修人员200名,五年共选派1000名。

为提高教师继续教育质量,增强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省级财政每年投入5000万元,用于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高工程、中小学教师全员远程研修工程、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培训工程及其他专项培训。(附件5)

七、建立教师教育保障制度

制度创新是教师教育创新的核心和关键。要通过教师教育制度创新,完善教师教育管理体制,建立教师教育公共财政保障机制,加强教师教育机构建设,加强教师教育质量的评估和监管,形成教师教育质量的保障机制和教师专业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教师终身学习和持续发展。

(一)实施教师教育机构资质认定制度

为规范我省教师教育机构办学,确保教师教育质量,实施教师教育机构资质认证制度。申请举办教师教育的机构必须具有10年以上教师培养经验,且在办学定位与指导思想、师资队伍、办学条件、教师教育方案、教学管理、学风与专业文化、办学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对于不合格办学机构,给予限期整改或停止师范类招生,以促进教师教育质量的不断提升。教师教育机构资质认定和评估由省教育厅负责组织实施。(附件6)

(二)加快教师资格制度改革

改变教师资格认定“门槛”偏低、教师准入制度宽松的状况,提高幼儿园和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学历标准。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新任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原则上应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此外,拟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含师范类与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在经省认定资质的教师教育机构修习教师教育理论课程必修模块并考核合格,且申请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至少进行4周教育见习、12周教育实习,申请中学教师资格者至少进行2周教育见习、10周教育实习。第二,参加山东省教育厅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考试科目分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师素质综合。考试内容根据幼儿园、小学和中学各学段教师教育的必修课和选修课程确定。幼儿园类包括:教育学基础、心理学基础、教师素质综合(包括幼儿园阶段教师教育类理论必修课程和一定比例的选修课程模块内容);小学类包括:教育学基础、心理学基础、教师素质综合(包括小学阶段教师教育类理论必修课程和一定比例的选修课程模块内容);中学类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师素质综合(包括中学阶段教师教育类理论必修课程和一定比例的选修课程模块内容)。第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根据需要,省教育厅可委托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有资质的、具有高水平办学特色的高校具体组织实施中学、小学、幼儿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其他条件参照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2000年9月23日颁布)的具体规定执行。

打破教师资格终身制,实施教师资格的定期认证注册制度。教师资格每五年审核一次,合格者继续聘任,不合格者缓聘,待审核合格后再聘任。定期审核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教师年度业绩考核(德、勤、能、绩)合格,由教师所在单位和相关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二是教师年度继续教育考核合格。考核主要由教师所在单位和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在其未进入教育领域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期间,暂不实行教师资格的定期注册制度;待其进入教育领域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后,再按上述在职教师的规定,对其进行教师资格的再认和注册。该类人员教师资格证有效期为5年,逾期未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者,需要重新认定。(附件7)

(三)建立教师教育公共财政保障制度

在我省教育从外延发展进入内涵发展新阶段之后,教育发展的主要矛盾已由数量增长转向质量提高。在这种背景下,教师队伍的数量、质量和结构成为决定我省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根本要素。公共财政在不断提高我省基础教育教师工资、公用经费、校舍条件、图书、仪器设施配备等保障水平的同时,必须加大教师教育的保障力度,建立健全教师教育公共财政保障制度,建立教师教育经费持续增长机制。

各级政府要设立教师教育专项经费,用于保障教师培养和教师培训机构建设、教师教育事业经费。借鉴教育部“国培计划”投资方式,省、市、县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教师教育基地和教师培训机构建设;各种涉及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财政专项要设立教师培训项目。各级政府要分别设立教师培训专项经费,用于中小学教师培训。同时,各级教育、财政部门要按照《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办法》(财教[2006]5号)关于“教师培训经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执行”的规定,将中小学公用经费的5%,纳入教师培训专项经费进行管理。

各级教育、财政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严格执行教师教育资金预决算管理制度,做到投入及时、足额到位。

各级教育财政投资纳入本级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凡未达到相关规定要求的,要予以行政问责。

(四)加快教师教育管理体制创新

适应我省重建教师教育机构,推进教师培养培训一体化建设,强化教师教育质量,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的需要,必须加强我省教师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教师教育政府分级负责,教师培养以省为主,教师培训省市统筹、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

强化教师教育管理,加强教师教育统筹力度,做好师范类专业设置、招生、培养、培训、资格认证等环节的整体设计,建立、健全、完善以教师教育主管部门为主导的教师教育管理机制。

八、大力推进教师教育综合改革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建立由分管省领导任组长,省发改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山东省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各市、县政府部门和教师教育类高校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组织机构。全面加强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工作的领导,保障各项改革顺利推进。

(二)层层分解,落实责任

根据“教师教育实行政府分级负责,教师培养实行以省为主,教师培训实行省市统筹、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要求,省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山东省教师教育机构资质认证标准》、《山东省教师教育基地申报标准》、《山东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方案》、《教师资格定期认证注册制度》、《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改革方案》,负责教师教育资质认证和评估、教师教育基地的审批、教师教育课程实施的监管,完善教师资格制度,落实省级财政教师教育经费,指导全省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工作。各市、县政府部门要根据我省教师教育综合改革方案,制定本地教师教育综合实施方案,完善配套政策,负责组织落实。各教师教育高校要建立实体性教师教育学院,积极筹建省级教师教育基地;探索教师教育新模式,推进教师教育课程与教学改革。在各级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认真组织实施。

(三) 统筹规划,稳步实施

教师教育综合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统筹规划,稳步推进的原则。在改革过程中,各市、县(区)政府和教师教育高校要在省政府宏观政策指导下,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切实推进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工作。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教师教育综合改革涉及众多部门和相关机构,各部门、机构要从大局出发,树立以教师为本的观念,做好相关部门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正确处理好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确保我省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