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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教师教育基地建设工程的通知

【点击量: | 发布日期:2014-06-16】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实施教师教育基地建设工程的通知

鲁教师字〔2011〕7号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财政局,有关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按照国家关于山东省教师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整体部署,大力推进教师培养培训一体化建设,着力构建开放灵活的山东省教师教育体系,“十二五”期间,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财政厅决定实施山东省教师教育基地建设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建设目标

“十二五”期间,整合高校和地方教师教育资源,在全省建立20个省级教师教育基地;整合优化县(市、区)教师教育资源,建设100个左右县级教师教育基地。通过教师教育基地建设,逐步构建起以省内高等师范学校为主体、高水平大学共同参与、县级教师教育基地为基础的职前职后相统一的开放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

省级教师教育基地采取高校与市地共建,以高校为主的方式组建。通过3至5年的建设,使省级教师教育基地成为集教师教育教学中心、培训中心、研究中心、信息中心、学术交流中心和服务指导中心为一体的教师教育的主渠道,全面提升我省教师教育的层次、水平和综合实力。

县级教师教育基地建设由市地统筹规划,通过整合区域教师教育资源,形成上挂高等学校,下联中小学校,“小实体、多功能、大服务”的现代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

二、主要任务

省级教师教育基地建设的主要任务是:

——建立功能完善的教师教育学院。整合校地优质教师教育资源,依托师范院校或高水平大学,在高校内组建相对独立的、教师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一体化的教师教育学院。

——以教师教育学院建设为载体,采取校地双方共建、共用、共管方式,组建教师教育基地,形成比较完善的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教育体系。

——完善教师教育基地办学条件。校地双方要根据建设当地高素质教师队伍的实际需求和培养培训规模,整体规划教师教育基地办学条件。校地双方要不断加大投入,着力加强教师教育专业实验室、实训中心、实习基地建设。

——强化教师教育信息化环境建设。加强教师教育信息资源建设,构建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环境下的高水平的现代远程网络平台,努力使基地成为教师教育的信息资源中心和网络课程研发中心,为中小学教师培养培训开展远程网络服务,并实现与山东教师教育网的互联互通。

——加强教师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建立由教师教育学院专职教师与当地齐鲁名师、特级教师等兼职教师共同组成的高素质教师教育师资队伍。建立教师教育学院专职教师定期到当地中小学了解、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开展教育教学改革试验制度。

——创新教师培养模式。中学教师师资培养试行“二次选拔、三段培养”教师教育新模式。先进行学科专业教育,对在普通院系完成学科专业学习任务且有志于从教者,进行学业考察和面试,优秀者进入教师教育学院学习教师教育专业课程,开展教育见习、实习。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师资试行全科综合培养模式。

——完善教师教育课程体系,强化实践教学。进一步完善“通识教育+学科教育+教师教育”有机结合的教师教育课程体系。加强师德教育,强化“教育见习、模拟教学、教育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校地合作建立稳定的师范生见习、实习基地。

——加强教师培训。校地双方统筹规划当地教师培训,拟定年度教师培训计划,依托教师教育基地共同组织实施教师培训工作。省级教师教育基地积极承担国家和省级中小学教师培训任务。

县级教师教育基地建设的主要任务是:

——整合县域内教师进修学校、教研、教科研、电教等教师教育资源,组建县级教师教育基地。

——在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做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重视对各级名师、特级教师、骨干教师的业务管理与指导,充分发挥优秀教师在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师队伍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为教育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加强教师教育信息化建设。整合县级基础教育、师范教育、教学研究网络和平台资源,强化教师教育课程资源建设,加强与山东教师教育网的互联互通,实现优质资源共享。

——建立高素质、专业化、专兼职相结合的教师教育研究队伍,为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提供指导和服务。协助高校、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对师范生见习和实习进行指导和管理。

——加强与省级教师教育基地和中小学校的联系和合作,形成较为完善的教师培训网络,成为区域内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

三、实施步骤

省教育厅、财政厅将根据全省教师教育发展规划和工作实际,对教师教育基地建设进行总体布局,下达年度建设计划(另文下发)。省教育厅研究制定省级和县级教师教育基地建设标准,各有关高校和市地根据全省教师教育综合改革的总体布局,依据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和当地教师教育实际,研究制定教师教育改革方案,在整合高校以及区域内优质教师教育资源的基础上,按照标准组建教师教育基地。省教育厅、财政厅根据教师教育基地建设的情况,分期择优进行资助。

四、组织管理与保障

(一)加强领导,建立和完善共建机制。省级教师教育基地建设由校地共建双方主要领导共同负责。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基地建设工作。高校应成立由校主管领导负责的教师教育基地建设协调小组,统筹协调全校教师教育工作,制订和实施本校教师教育基地建设计划,为教师教育基地建设提供必要的教学条件和经费保证。地方要确定相关职能部门和专门人员负责教师教育基地建设工作。明确校地共建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运行、管理机制。

(二)加大经费投入,充实办学条件。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教师教育基地建设。省级教师教育基地建设实行校地共建,县级教师教育基地建设以县为主。“十二五”期间,省级财政每年投入专项经费2200万元用于教师教育基地建设,其中,省级教师教育基地每所投入300万元,县级教师教育基地每所投入50万元。省财政专项经费主要用于现代多媒体教室、数字微格实验室、教育技术实验室、教育研究方法实验室、教育心理实验室、教师教育平台、网络课程资源建设等。

(三)建立和完善动态管理机制。教师教育基地建设实行定期评估、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教师教育基地与教育厅签订基地建设任务书,建设周期一般为3—5年,按年度确定阶段性建设任务,每年12月底前向省教育厅、财政厅提交年度建设报告。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建立考评机制,组织专家对教师教育基地建设进行中期检查和建设终期验收。中期检查不合格的,责其整改,仍不合格者终止立项,并扣回资助经费。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