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承担的印刷、打印、复印等业务仅限于学院因公需要。个人业务一律不得用公费打印或复印。
2.因公印刷、打印或复印材料需到院办公室填写《印刷复印材料通知单》,持《通知单》到指定的印刷厂或复印地点印刷、复印。不办理有关手续的印刷、复印由个人承担。
教育学院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