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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关于加强2022年国家考试期间学生管理的通知

【点击量: | 发布日期:2022-06-02】

为营造安全、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切实提高涉考人员遵纪守法、诚信考试意识,营造健康有序的考试环境,维护各项考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确保实现“平安高考”等目标,按照上级和学校统一安排部署,现就国家考试期间加强我院学生管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所规定的考试。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央和地方公务员录用考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其他依照法律由中央或者地方主管部门以及行业组织的国家考试等均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近年来,国家考试中发生的替考等考试作弊案件情节严重,涉及高校在校学生,严重破坏了国家考试的公平公正,严重影响了诚信考试环境。各年级要把深入开展诚信教育、抓好各项考试的考风考纪、加强考试管理、防止和制止各种形式的考试违规行为作为建设良好校风、学风和清除教育领域不正之风的大事来抓,共同维护考试平安。

二、加强日常管理

各年级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做到“看好门,管好人”,在国家考试期间对校内住宿学生严格实施严查晚归、夜不归宿等管理制度,对校外住宿学生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严格履行学生请假报备手续、落实辅导员管理责任、加强学生缺课(勤)追踪、请假报批管理,及时掌握动向。

三、开展警示教育

各年级集中开展针对找人替考、充当“枪手”或网上拍传贩卖试题及答案等考试作弊行为的诚信教育活动,提升学生法制意识,弘扬“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社会风尚。重点宣传解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5至1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79条、第8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25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考试违纪作弊、涉考犯罪等内容,让每位学生充分知晓充当“枪手”、参与国家考试作弊的严重后果,特别是要让学生知晓参与国家考试替考作弊将被开除学籍,并接受刑事处罚的严重后果,引导学生自觉抵制违纪作弊行为,共同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一方净土。

同时,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统一签订《诚信承诺书》(见附件)。

四、严肃责任追究

各年级要从严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辅导员对所带年级和班级负责。对于参加替考的“枪手”学生,一律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曲阜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试行)》处理,处理结果记入本人档案,并将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如有在校学生组织张贴作弊小广告,一经查实,要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凡发生有在校学生参与组织作弊、代替考试的,还将追究其辅导员、班级负责人、宿舍舍长有关责任。

请各年级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全体学生,切实做好国家考试期间学生管理工作。

教育学院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