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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曲师大校字[2012]173号 关于印发《教学单位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

【点击量: | 发布日期:201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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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师大校字〔2012〕173号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曲阜师范大学教学单位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曲阜师范大学

201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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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是学校教学管理的重要内容,其目的是有效促进广大教师总结教学经验,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完善教学环节,提高教学水平。为进一步做好学校的教学质量评估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各教学单位的党政领导班子具体负责本单位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的领导工作。教学单位的院长(主任)是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工作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听课计划,依据要求组织教学分委员会听课、评估每一位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

二、评估方法

1.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估,采取随堂听课的方式进行,一般每次一节,听课后由全体听课者按照《曲阜师范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1)为授课教师打分。

2.教学单位应有计划地对本单位的所有任课教师进行教学质量评估,确保每学年每位任课教师至少有一次教学评价成绩。

3.授课教师人数较多的单位,可按照学科、专业、课程的性质等,将教学分委员会分成听课小组,分别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听课评估。

4.任课教师一学期中授课门数超过一门时,可任意选择其所讲授的一门课程进行听课评估。

5.每次对授课教师的课堂教学听课评估之后,均要对其得分情况进行统计,得出被评教师的教学评价平均成绩。计分办法由各单位自定。

6.听课评估后,教学单位应及时向被评教师反馈意见与建议,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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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其成绩,指出其不足,以促进被评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三、存档使用

1.每学期结束时,各教学单位将本单位对授课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估成绩汇总成《曲阜师范大学教学单位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汇总表》(见附件2),院长(主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办公室存档。

2.教学单位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估成绩,是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成绩与学生网上评教成绩、专家评教成绩汇总后,作为教师职称评聘、届满考核、评奖评优等的依据。

四、其他

1.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曲阜师范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

2. 曲阜师范大学教学单位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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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曲阜师范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

指标

指标描述

分值

得分

教态教风

讲课有热情,精神饱满,教态自然、大方、灵活、生动,能调动学生情绪,能吸引学生。

10

教学设计

教学目的明确,课程的安排经过精心设计,结构完整,环节清晰,适合学生学习的需要。

10

教学内容

内容正确、充实,理论联系实际,能反映或联系学科发展的新成就,重点与难点突出。

20

教学方法

方法运用恰当合理,或创新方法,使教学内容深入浅出,易于理解接受。

15

教学效果

课堂气氛活跃,双边活动得体有效,学生得到应学的知识与能力培养。

15

语言表达

用普通话教学,语言清晰流畅,表达简练准确,感染力强。

10

板书质量

(示范要求)

板书工整,文字与符号等书写正确规范,布局合理,条理清楚。(示范正确到位)

10

整体表现

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素质,具备较强的课堂教学能力。

10

成绩合计

教务处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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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曲阜师范大学教学单位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汇总表

(201 ——201 学年第 学期)

教学单位(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职 称

讲授课程

听课时间

得分

负责人签字:

教务处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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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2年12月31日印发

核稿:刘 永 打印:王 凤 共印1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