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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工作管理规定(草案)

【点击量: | 发布日期:2014-06-17】

教研室是按专业或课程设置的基层教学部门,担负着组织、领导和管理教学、科研、教书育人及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任务。加强教研室建设,对于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起着重要作用。为更好地发挥教研室的作用,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研室的设置和组成

1.教研室按学科性质相近和便于科学管理的原则设置,分属各有关系领导。教研室的设置或调整由各系主任提出,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查通过,并报组织部、人事处备案。

2.教研室设主任一人,在系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教研室的全面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和教研室规模,一般十人以上的教研室可设副主任一人,协助主任工作。主任和副主任应由讲师以上(包括讲师)的教师担任。

3.一个教研室的人员原则上不少于五人,一般应有一名高级职称的教师。条件不成熟时,可由相近课程的教师合并成立教研室。因教学工作需要,教研室以下可按课程设立教研组,由有经验的教师担任教研组长,负责教研组各门课程的教学和教学研究工作。

二、教研室主任的任命

1.教研室实行教研室主任负责制。

2.教研室主任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有着严谨的治学态度,丰富的教学经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开拓精神和奉献精神,能以身作则,秉公办事;有较好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3.教研室正、副主任的产生,采取个人报名、竞岗答辩、民主测评的方式,择优选拔,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由院长聘任,并报人事处、组织部备案。直属教研室主任由学院直接任命。教研室主任任期两年,可以连任。

三、教研室主任的工作职责

(一)教学组织管理

1.全面负责教研室工作,贯彻执行院、系两级教学工作决定和决议,做好本教研室的教学建设工作。

2.制定教研室工作计划,做好教研室工作总结,组织开展教研室活动。

3.按照学院教学管理规定,组织教师制定教学计划、教学进度表,安排教师教学任务,组织教师编写、修订和实施教学大纲,选用或编写教材、实习指导书等,制定学期授课计划,抓好教学环节等。

4.及时了解和掌握本教研室教学动态,经常深入课堂听课,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6学时。

5.依据学院相关规定,组织好考试命题、试题审查、成绩评定及试卷分析等工作。

6.组织教研室成员开展教学观摩、教学竞赛、教学检查与评价等活动,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7.配合学院、系对教师进行全面考评;根据教师工作成绩、业务水平、工作态度等,提出晋升职称、评优推先的意见建议。

8.抓好教研室教学文档的建设工作。

(二)专业管理与建设

1.在学院领导下,积极开展“精品专业”“重点专业”“示范性专业”“国家级专业教学实践基地”的建设。

2.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做好对原有专业的撤、合、分、转等改造工作。

3.拟定或适时修订、定专业教学计划,适应专业建设需求。

4.做好学生的专业教育与专业实习工作。

(三)课程管理与建设

1.在学院领导下,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职业技能鉴定等需求,整合旧课程或增设新课程。

2.认真制定教学大纲,保证教学内容体系符合学院要求。

3.合理选用教材,积极编写教材,体现专业特色,保证教学质量。

4.规范、标准地制作多媒体课件,分类分级管理多媒体课件,运用多媒体技术教学。

5.确定课程负责人,制定课程建设规划,开展精品课程、重点课程建设,进行课程质量评价。

(四)教学改革与科研

1.制定教学科研计划,做好教学科研总结,保证教学科研活动的有效开展。

2.教学内容应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高校教育培养目标,整合教学内容,改革课程体系,改革考试模式。

3.据专业特点,研究课程的最佳教学方法,做到教学中理论与实际相联系、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等。

4.鼓励教研室成员积极申报科学研究课题,并将科学研究的成果渗透在教学内容中。

5.组织教研室成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举办专业学术讲座。

四、教研室的规章制度

为保证教研室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教研室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教研室应具备完善的规章制度,并切实贯彻执行。

1.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制度:每学期开始,教研室要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包括教研活动、学术活动等);每学期结束,教研室主任对教研室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以书面形式总结教研室的工作,向系主任进行汇报。每学期的工作计划和总结交系和学院各一份。

2.教研活动制度:每三周至少开展一次教研活动,有计划地进行教学理论、教学内容与方法等方面的研究,交流教学经验,开展相关学术课题讨论。教研室开展的每次教研活动要认真记录,包括活动内容、时间、出勤情况等。

3.集体备课制度:公共课及基础课应进行集体备课,其它课程也应尽可能进行集体讨论或研究。

4.听课评课制度:经常组织本教研室教师集体听课或相互听课并进行评议,在记录本上做好相关的听课记录。

5.检查考核制度:平时要经常开展重点检查(备课、作业批改、授课等),每学期期中开展一次教学检查活动;学期结束时,对教师进行一次全面考核,统计工作量完成情况,对教学质量好或科研工作有成绩的教师予以表扬。

6.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做好教研室公有设备、资料、物品等的管理工作,具体落实到人。

五、考核

1.每学期结束时由学院对教研室进行一次检查与考核,并评出优秀教研室和优秀教研室主任。

2.每学期初的全院开学工作会议上,对优秀教研室和优秀教研室主任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