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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实验设备处《关于开展2015年度精品实验项目申报与建设工作的通知》

【点击量: | 发布日期:2015-06-13】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实验教学改革,促进实验教学内涵发展,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根据《曲阜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推进“实验室整合(中心化)工程”的实施方案(校字[2014]33号)》和《曲阜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实验室工作考核办法(校字[2014]33号)》之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精品实验项目申报与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精品实验项目申报与建设工作,引领实验教学改革方向,打造优质实验教学资源,促进实验教学内涵发展,构建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目标的实验教学体系,全面提升我校实验教学质量和实验室规范化建设水平。

二、申报范围

1.申报的实验项目必须从属于我校本科生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可以对课程中原有的实验项目进行创新改进,也可以是新设计的实验项目。

2.申报的实验项目内容要涵盖一定的知识面,且不少于2个学时,鼓励以系列(多步)实验的方式申报。

3.申报的实验项目必须是综合性、设计性或创新研究型实验项目,必须具有一定的鲜明特色或先进创新。

4.研究项目不能为国内各类实验教材及互联网上的已有的实验项目。

5.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我校在册在校教师,且近三年内有从事本科实验教学工作的经历。

6.目前正在主持各类实验教改项目(实验教改项目含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精品实验项目、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尚未结题的人员,暂时不得申请。

三、立项标准

1.实验项目内容。实验项目设置科学合理,内容设计思路清晰、方案具体、特色(创新点)鲜明、培养目的明确。注重基础与前沿结合、理论与实践结合,注重科教融合,鼓励教师将科研成果或教改成果转化为本科实验教学内容。

2.实验教学方法。注重使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注重锻炼学生自主设计、自主搭建、自主完成实验的能力。

3.实验考核方式。科学灵活设置考核指标,将实验过程与实验结果纳入考核程序,建立与实验项目设计思想和教学目的相适应的考核模式,客观公正评价学生实验水平。

4.依托的实验室环境及实验仪器设备。教学环境(卫生、安全)、实验室文化建设良好;重视开发和研制符合实验要求的仪器,鼓励科研设备用于实验教学,或在现有实验设备的基础上拓展和开发其功能。

5.实验项目特色和效果。注重凝练特色,能反映我校实验教学的优势;实验教学效果好。

6.实验项目建设完成后,须组织学生进行开课实验,并完成实验报告和学院领导听课记录。

7.实验项目一经立项,结项后,必须在下一学年的实验课程中开出。

四、评审办法

1.个人申报。申报人在依据实验课程教学大纲,遵循教学规范,经过充分论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验方案,提出具体实施办法后,填写《曲阜师范大学精品实验项目申报书》(附件1)和研究成果证明(复印件)提交至所在单位。每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单位推荐。各单位对申报项目组织专家初审并推荐排序,填写汇总表(附件2)后向学校推荐。各单位分配的推荐名额见附表。

3.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后发文公布。

五、经费管理

1.对立项建设的项目,学校每项资助经费3000-5000元。

2.资助经费单独管理,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支付实验材料、实验室小改造、实验室专业文化建设、简易实验仪器制作、实验教学资料等直接与项目建设相关的事项费用。

3.资助经费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管理。财务处设立精品实验项目专项账目,在项目验收合格后,经实验教学管理科审核,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人签字方可报账。

六、项目验收

精品实验项目预计建设周期为1年。项目中期检查一次,建设期满后,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1.实验项目立项申请书及实验项目完整方案;

2.实验项目执行情况报告;

3.实验指导书;

4.学生实验报告;

5.学生意见反馈;

6.学院领导听课记录。

项目通过专家组验收合格后,学校将授予“曲阜师范大学精品实验项目”称号;未通过验收的项目最多可延期半年,延期内不予资助,延期期满仍未通过收者,取消立项资格。

七、其他

1.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以精品实验项目申报为契机,规范建设实验室,不断改革实验教学方式方法,推动实验教学内涵建设,切实提高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

2.请各单位于6月25日前分别将申报书(一式2份)、各项目研究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汇总表(1份)报送:曲阜校区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教学管理科(科技实验大楼201房间,联系人:王强,电话:4456187),并将申报书电子稿发送至:wangqiang0537@126.com。

日照校区交实验中心SA226房间,联系人:鞠宏伟电话:3981690。并将申报书电子稿发送至:hongweiju@126.com 。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5年6月12日

附表:各教学单位申报名额:

单位名称

申报名额

物理工程学院

2+2

化学与化工学院

2+2

生命科学学院

2+2

传媒学院

2+2

数学科学学院

2

工学院

2+1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1

体育科学学院

1

地理与旅游学院

1

外国语学院

1

经济学院

1

管理学院

1

法学院

1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1

教师教育学院

1+1

翻译学院

1

注:我院的申请材料在6月23日前交到王园园处,然后交张奎明院长审核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