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团工作 > 规章制度 > 正文

教育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计分细则

【点击量: | 发布日期:2018-01-30】

姓名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学号


专业


项 目

数 量

得 分

说 明

成 绩 分

(最高75分)

成 绩



按教务部门提供的特殊加权平均成绩乘以70%录入。

外语



通过六级加3分。

计算机



二级加1分;三级加2分(同时通过按高一级加分)。

评奖评优

(院系级、校级累计限报6项,最高10分)

系 级



院系级奖励每项加0.3分。获校级奖励:优秀团员加0.6分,优秀团员标兵加0.6分;优秀学生干部或团干部加1.3分;三好学生加2分,三好学生标兵加0.7分;其他校级奖励(印章为“曲阜师范大学”、“共青团曲阜师范大学委员会”、“曲阜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曲阜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曲阜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曲阜师范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曲阜师范大学教务处”的,按校级加分;印章为以上各部下设分支机构的,一律按系级加分)每项加0.5分。县级按院系级加分,地市级按校级加分。省级奖励每项加4分。国家级奖励每项加6分。评奖分等次的,获优秀等次的减半加分。

校 级



省 级



国家级



科研创作

(最高10分)

1000字以内



凡是在有正式刊号出版物上发表的作品,千字以内每篇加1分;1000-2000字每篇加2分;2000字以上的每篇加3分。获校级科研立项的加2分;省级加4分;国家级加6分。

1000-2000字



2000字以上



职务情况

最高3分。


本学年在校、系担任主席职务的加3分;副主席及主席团成员加2分;社团负责人、正部级、班级主要职务者加1.5分;担任副部级或班级其他职务者加1分;社团正部级按副部级加分,副部级不加分。以上均按最高职务计,不累计加分。

其他情况

最高2分。


参加学校三大球训练比赛的加0.5分;参加运动会冬训加0.5分、春训加0.5分;其他情况报辅导员审批后酌情加分。

处分情况

通报批评



被通报批评的,每次减0.3分;被处以警告以上处分的,直接取消本学年各类评奖评优资格。

警 告



严重警告



记 过



留校查看



得分统计

成 绩


名 次


备注

本测评满分为100分;奖励或文章为合作获得的,第一作者按100%加分,其余按40%加分,不能区分第一作者的集体项目均减半加分;500字以内通讯类文章不再加分;文章证书文章时间按学年计(即某年9月1日至下一年8月31日);在提供证书、文章、证明等相关材料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直接取消其评选资格;省级以上证书和在正式刊物发表的文章需提供证书及文章复印件备案;对证书级别有异议的,提交院里研究确定后再予以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