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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5年“国培计划”教师培训项目实施和参训学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点击量: | 发布日期:2015-07-06】

关于做好2015年“国培计划”——示范性教师培训团队研修和紧缺领域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实施

和参训学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5〕2号)总体部署,经研究,决定实施2015年“国培计划”——示范性教师培训团队研修和紧缺领域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现将项目实施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项目

2015年“国培计划”——示范性教师培训团队研修和紧缺领域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主要包括一线优秀教师培训技能提升研修、专职培训团队研修、能力提升工程培训团队研修、法制教育骨干教师培训、体育美育骨干教师培训、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培训、学前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骨干班主任教师培训和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骨干教师培训(另文印发)等9个子项目。

    二、项目承担单位

我司委托项目办组织专家对教师培训团队研修和紧缺领域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各院校(机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北京师范大学等94所院校(机构)(附件5)承担培训任务。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项目实施时间为2015年8月至11月,培训10天(60学时)。具体培训时间、地点由培训任务承办院校(机构)另文通知。

四、参训学员选派要求及程序

 1. 各省要高度重视参训学员选派工作,指定相关机构和专人负责,按照2015年“国培计划”——示范性教师培训团队研修和紧缺领域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学员遴选指南(附件1)要求和培训名额分配指标(附件2),遴选参训学员。每省选派1名省级项目负责人承担项目组织管理工作,并填写省级负责人信息表(附件3)。选派工作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培训名额分配的重要依据。

 2. 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教师申请、学校推荐、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的方式选派。均衡考虑学员地

域分布,扩大项目覆盖范围。

 3. 为推动“国培计划”——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项目改革实施工作,确保乡村教师培训成效,中西部省份参训学员要推荐拟承担本省“国培计划”相关项目实施工作的专家和管理者,原则上应入选省级培训专家库。

4. 严格审核各地报送的学员资质,确保符合参训条件。项目办将进行资质复审,在项目管理平台(gp.tuchina.cn)公示复审通过的学员名单,并通报不符合条件学员的情况。

5.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7月6日前将本省负责学员选派工作负责人名单(附件3)发送传真至项目办,7月15日前将参训学员信息汇总表(附件4)报送至项目办,并通过项目管理平台提交电子版。

    五、项目组织实施要求及程序

1.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培训任务承担院校(机构)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管理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师厅〔2013〕1号)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培训质量。要有效利用“国培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做好项目信息填报、专家库使用、资源库运用、学员管理、项目评估等工作。

    2. 培训任务承担院校(机构)要按照项目办反馈的专家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培训实施方案,于7月10日前将修改后的方案报送至项目办,经审核后组织实施。

3. 项目办将于参训学员选派工作结束后通过项目管理系统将参训学员分配至相关院校(机构)。各任务承担院校(机构)要按照每班原则上不超过50人组建培训班级,同时将培训开班计划表和各班学员分配表于7月20日前报送至项目办。

4. 培训任务承担院校(机构)要将学员报到通知于开班前1个月寄送至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并报送项目办。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收到通知后要及时发放至学员所在单位,确保学员按时参加培训。各任务承担院校(机构)报到通知应提前在项目管理系统(gp.tuchina.cn)公布备查。

5. 培训任务承担院校(机构)要充分利用网络研修平台和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学员参训期间的交流研讨,组建学习共同体,提供训后跟踪指导服务,原则上训后跟踪时间不少于三个月。

6. 培训任务承担院校(机构)在培训期间须及时向项目办报送培训简报,每个子项目每学科(领域)不少于3期。各项目结束后15日内将培训绩效评估报告、学员评价表等材料报送至项目办。同时,须择优遴选生成性资源参加“国培计划”资源评审,于11月30日前报送至全国教师教育课程资源专家委员会,原则上每单位每子项目报送资源不少于1件。培训任务承担院校(机构)报送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6。

查询有关项目具体工作事宜及下载电子表格,请登录项目管理系统(gp.tuchina.cn)。

教育部、财政部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参训学员的住宿费、培训费和资源费等,经费标准为350元/人/天。承办院校(机构)须编制项目预算(加盖本单位公章),于7月30日前报送至项目办,经审核批准后,首期拨付60%项目经费。各项目结束后15日内,提交项目决算表(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章),经我司绩效考评合格后拨付余款。各单位保留培训费用原始单据备查。

我司将采取网络匿名评估、专家实地考评和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对各院校(机构)项目实施工作进行绩效考评。考核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机构资质调整、任务分配的重要依据。

“国培计划”——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联系人:张哲,李丹玲,夏澜;电话:010-58803841,58800182, 58805366;传真:58802946;电子邮箱:xmb@gpjh.cn;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京师大厦1105,邮编:100875。

“国培计划”——中小学班主任教师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联系人:赵苏杭;电话/传真:010-82089216;电子邮箱:32772095@qq.com;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什坊街2号(北京教育学院内);邮编:100120。

全国教师教育课程资源专家委员会秘书处联系人:桑丽;电话:010-58582450;电子邮箱sangli@hep.com.cn;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富盛大厦1座12C;邮编:100029。

教师工作司联系人:沈强、王炳明;电话:010-66096310,66097080。

 

附件: 

“国培计划”——示范性教师培训团队研修和紧缺领域骨干教师培训项目承担院校(机构)一览表

表1:一线优秀教师培训技能提升研修项目

学科

培训
对象

承担院校
(机构)

培训人数

学科

培训
对象

承担院校
(机构)

培训人数

学科

培训
对象

承担院校
(机构)

培训人数

小学品德与生活

教研员

南京师范大学

50

初中思想品德

教研员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教科院)

50

初中历史

教研员

四川师范大学

50

骨干
教师

南京师范大学

50

北京师范大学

50

骨干
教师

首都师范大学

50

小学语文

教研员

合肥师范学院

50

骨干
教师

石家庄学院

50

扬州大学

50

河南师范大学

50

衡阳师范学院

50

四川师范大学

50

成都师范学院

50

北京师范大学

50

初中地理

教研员

北京师范大学

50

苏州大学

50

初中语文

教研员

北京大学

50

骨干
教师

北京师范大学

50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50

四川师范大学

50

人民教育出版社

50

骨干
教师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50

骨干
教师

北京大学

50

云南师范大学

50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50

吉林省教育学院

50

高中思想政治

教研员

广西师范大学

50

天津师范大学

50

云南师范大学

50

骨干
教师

人民教育出版社

50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50

四川师范大学

50

广西师范大学

50

成都师范学院

50

广西师范大学

50

高中语文

教研员

北京大学

50

苏州大学

50

西北师范大学

50

安徽师范大学

50

河南师范大学

50

江南大学

50

骨干
教师

浙江师范大学

50

江南大学

50

初中数学

教研员

北京教育学院

50

北京大学

50

江苏师范大学

50

高等教育出版社

50

湖南师范大学

50

合肥师范学院

50

骨干
教师

西北师范大学

50

高中数学

教研员

人民教育出版社

50

语文出版社

50

北京大学

50

北京大学

50

小学数学

教研员

高等教育出版社

50

华南师范大学

50

骨干
教师

首都师范大学

50

江苏师范大学

50

初中英语

教研员

北京外国语大学

50

河北师范大学

50

小学数学

骨干
教师

西南大学

50

初中英语

骨干
教师

北京外国语大学

50

高中数学

骨干
教师

北京大学

50

陕西师范大学

50

广州大学

50

高中英语

教研员

北京外国语大学

50

东北师范大学

50

人民教育出版社

50

骨干
教师

北京外国语大学

50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50

盐城师范学院

50

华南师范大学

50

天津师范大学

50

河南师范大学

50

哈尔滨师范大学

50

江苏师范大学

50

杭州师范大学

50

高中物理

骨干
教师

广西师范大学

50

高等教育出版社

50

河南大学

50

北京十一学校

50

小学英语

教研员

北京外国语大学

50

安徽师范大学

50

浙江师范大学

50

浙江外国语学院

50

初中物理

教研员

人民教育出版社

50

高中化学

骨干
教师

人民教育出版社

50

成都师范学院

50

黑龙江省教育学院

50

华南师范大学

50

骨干
教师

北京外国语大学

50

骨干
教师

东北师范大学

50

陕西师范大学

50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

50

苏州大学

50

高中生物

骨干
教师

陕西师范大学

50

成都师范学院

50

初中化学

教研员

人民教育出版社

50

华中师范大学

50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50

新疆师范大学

50

高中历史

骨干
教师

陕西师范大学

50

吉林师范大学

50

骨干
教师

东北师范大学

50

高中地理

骨干
教师

华中师范大学

50

聊城大学

50

江西师范大学

50

首都师范大学

50

小学科学

教研员

东南大学

50

淮北师范大学

50

高中信息技术

骨干
教师

东北师范大学

50

重庆师范大学

50

初中生物

教研员

人民教育出版社

50

江南大学

50

骨干
教师

重庆师范大学

50

东北师范大学

50

高中通用技术

骨干
教师

北京四中

50

东南大学

50

骨干
教师

人民教育出版社

50

南京师范大学

50

小学综合实践活动

教研员

苏州大学

50

东北师范大学

50

高中综合实践活动

骨干
教师

华中师范大学

50

骨干
教师

福建教育学院

50

 

 

 

 

 

 

 

 

初中综合实践活动

教研员

北京大学

50

 

 

 

 

 

 

 

 

骨干
教师

北京大学

50

 

 

 

 

 

 

 

 

 

表2:专职培训团队研修项目

学科领域

培训对象

承担院校

(机构)

培训

人数

学科领域

培训对象

承担院校

(机构)

培训

人数

思想品德

高等学校

广西师范大学

50

体育与健康

高校和教师培训机构

北京教育学院

50

各级教师培训机构

辽宁师范大学

50

首都体育学院

50

语文

高等学校

合肥师范学院

50

美术

高校和教师培训机构

齐鲁师范学院

50

各级教师培训机构

合肥师范学院

50

幼儿园教师培训者

高等学校

广西师范大学

50

北京大学

50

各级教师培训机构

高等教育出版社

50

数学

高等学校

天津师范大学

50

师德培训者

一线教师

华南师范大学

50

各级教师培训机构

天津师范大学

50

高校教师、省级培训机构

华南师范大学

50

英语

高等学校

北京外国语大学

50

教师培训管理者

省、地市级教师培训机构

北京教育学院

50

华南师范大学

50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50

科学

高校和教师培训机构

东南大学

50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西北师范大学

50

物理

高校和教师培训机构

东北师范大学

50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50

化学

高校和教师培训机构

华南师范大学

50

县级教师培训机构

华东师范大学

50

生物

高校和教师培训机构

陕西师范大学

50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50

历史

高校和教师培训机构

四川师范大学

50

西北师范大学

50

首都师范大学

50

国培任务承担院校

北京教育学院

50

地理

高校和教师培训机构

华中师范大学

50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50

综合实践

活动

高校和教师培训机构

福建教育学院

50

西北师范大学

50

 

表3:能力提升工程培训团队研修

培训对象

承担院校(机构)

培训人数

管理者

华东师范大学

500

骨干培训者

中央电化教育馆

500

 

表4:法制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

承担院校(机构)

培训人数

承担院校(机构)

培训人数

西南大学

50

首都师范大学

50

清华大学

50

石家庄学院

50

北京大学

50

成都师范学院

50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50

临沂大学

50

陕西师范大学

50

河北师范大学

50

湖南师范大学

50

北京外国语大学

50

广西师范大学

50

福建师范大学

50

广西师范学院

50

河南师范大学

50

华中师范大学

50

新疆师范大学

50

江苏师范大学

50

浙江师范大学

50

 

表5:体育美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

学科   (领域)

培训对象

承担院校(机构)

培训人数

学科   (领域)

培训对象

承担院校(机构)

培训人数

小学体育

教研员

首都体育学院

50

初中音乐

教研员

重庆师范大学

50

北京教育学院

50

骨干教师

重庆师范大学

50

成都体育学院

50

高等教育出版社

50

骨干教师

首都体育学院

200

初中美术

教研员

人民教育出版社

50

北京教育学院

200

骨干教师

四川师范大学

50

西华师范大学

100

首都师范大学

50

成都体育学院

50

中央美术学院

50

小学音乐

教研员

沈阳师范大学

50

高中体育

教研员

成都体育学院

50

骨干教师

重庆师范大学

50

首都体育学院

50

沈阳师范大学

50

骨干教师

首都体育学院

150

江南大学

50

浙江师范大学

100

宁夏大学

50

福建师范大学

100

小学美术

教研员

成都师范学院

50

成都体育学院

50

骨干教师

成都师范学院

100

高中音乐

教研员

重庆师范大学

50

齐鲁师范学院

50

骨干教师

重庆师范大学

50

初中体育

教研员

北京教育学院

50

高中美术

教研员

中央美术学院

50

华东师范大学

50

骨干教师

中央美术学院

50

成都体育学院

50





骨干教师

华东师范大学

150





北京教育学院

150





成都体育学院

100





吉首大学

100





曲阜师范大学

50





山西师范大学

50





江苏师范大学

50





 

表6: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

领域

承担院校(机构)

人数

领域

承担院校(机构)

人数

盲教育

潍坊学院

100

培智教育

华东师范大学

200

聋教育

新疆师范大学

250

西北师范大学

200

西北师范大学

250

乐山师范学院

100

重庆师范大学

200

重庆师范大学

100

乐山师范学院

150

郑州师范学院

100

其他特殊教育类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50

淮北师范大学

100

乐山师范学院

50

滨州医学院

100

注:参训学员人数将根据各省上报情况进行调整。

表7:学前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

培训对象

承担院校(机构)

人数

培训对象

承担院校(机构)

人数

教研员

广西师范大学

150

骨干教师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

100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00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00

高等教育出版社

50

河北大学

50

骨干教师

沈阳师范大学

100

黑龙江省教育学院

50

北京师范大学

100

西北师范大学

50

长沙师范学院

100

浙江师范大学

50

广西师范大学

100

华中师范大学

50

中国福利会

100

中国教育报刊社

50

唐山师范学院

100

中国教育学会

50

国家开放大学

100

山东师范大学

50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00

湖北师范学院

50

安庆师范学院

100

福建师范大学

50

贵州师范大学

100




 

表8:骨干班主任教师培训项目

学科(领域)

承担院校(机构)

培训人数

学科(领域)

承担院校(机构)

培训人数

小学骨干班主任

华中师范大学

50

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清华大学

50

齐鲁师范学院

50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50

初中骨干班主任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50

高等教育出版社

50

北京教育学院

50

贵州师范大学

50

西南大学

50

初中心理健康教育

清华大学

50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50

西南大学

50

高中骨干班主任

南京师范大学

50

高中心理健康教育

西南大学

50

高校、省级培训机构教师和教研员

北京教育学院

50

高等教育出版社

50

市县级培训机构教师和教研员

南京师范大学

50

少先队大队辅导员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150